具俊晔到底打的什么算盘

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大鱼海棠mi Amy姐的跨境金融圈)

本文作者 | Amy姐的跨境金融圈

斯人已逝,

遗产风波却至今未停。

近日,据台媒爆料:

具俊晔没有真正放弃继承,他已委托律师,下周将与大S两名子女的代表律师上调解庭。

他要争的,是原本由大S儿女依法继承的2/3遗产。

他到底打的什么算盘?

今天我们来分析。

1

先看大S遗产有什么?

明面上的,

大S的遗产主要是两套房子,以及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存款。

1、「台北信义」豪宅

这是大S生前住的房子,是曾经她和汪小菲在婚后购买的,房子的首付和贷款都是汪在还。

这套房子目前价值约4.6亿新台币(下文币种都是默认新台币),

还有房贷约2.5亿,房产净值2.1亿。

这套房子是最值钱的,也是最烫手的资产。

2、「国家艺术馆」豪宅

这是大S在婚前全款购置的,产权登记在大S名下。

平时是S妈在住。

这套房子目前价值约2.1亿。

3、现金

大S离世时,台湾账户存款仅有不足200万。

连房子两个月的月供都不够。

这些遗产怎么分呢?

2

怎么分?

大S没有立(有效的)遗嘱。

所以适用法定继承。

台湾继承规定

根据台湾地区民法继承篇,

遗产继承人中,配偶为当然继承人,另外还有其他法定继承人可一起分配遗产。

第1138条:“遗产继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顺序定之:一直系血亲卑亲属;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

除配偶当然享有继承权外,其他继承人依顺位的排序取得继承资格,只要较前顺位的继承人存在,较后顺位的继承人就无法参与继承。

所以,

具俊晔作为配偶,与大S两个孩子均分,即每人1/3。

而S妈,

因为是第二顺位继承人,只要前一顺位有人在,她直接出局,一分也拿不到。。。

图:近日S妈担心房子拍卖被赶出家

怎么看,具俊晔都是最大受益者,

结婚不到3年,分1/3遗产。

3

放弃继承?

至于具在大S刚去世时所谓痛不欲生,

公开发文要把所有继承权都让给S妈,不贪图大S一分钱。。甚至在法院做了放弃公证,

都没有法律效力。

根据台湾民法继承编第1174条,

继承人应于知悉其得继承之时起3个月内,具状向被继承人住所地之地方法院声明抛弃继承权。

也就是说,

要想真正放弃继承,必须要在3个月内向法院书面"抛弃继承"。

公开的声明没用,

声明只是他“深情鳏夫”的人设,

公证放弃、公证赠与给S妈也没用,

继承不能指定赠与,

要么具放弃继承,遗产全归其他继承人,即孩子各1/2,

要么具先继承再赠与,如果继承后不履行赠与,S妈再拿公证书另打一场给付之诉。

图:法定抛弃继承和公正放弃的区别

无论如何,

这些还都没发生时,具却“装不下去了”,

非但想推翻赠与公证,不想赠给S妈了(认为是被欺诈被胁迫被诱导之下,看不懂中文,才签署的),

而且想争取更多遗产落袋,把手伸到两个孩子的2/3那里?

不想给S妈可以理解,

毕竟过气,又穷又老,深情哪有真金白银香,

但是直接拿到1/3套现走人不就行了?

为何还要争?他到底想干嘛?

继续看。

4

遗产税和房贷关口

套现走人没那么容易。

台湾有遗产税,

先交税才能继承遗产。

在税款缴清之前,

这两栋房产属于继承人们"公同共有",整体共有。

《遗产及赠与税法》第8条第1项:遗产税未缴清前,不得分割遗产、交付遗赠或办理移转登记。

而对于共有物,

处分需全体同意,也就是说实际上根本不可能处分。

具也不可能"把自己那1/3"卖掉——因为法律上,那1/3还不存在。

只有完税之后,才能分割遗产,

拿到属于继承人各自产权部分,比如具1/3产权,孩子各1/3产权。

而遗产税额,则是具不可承受之重。

台湾遗产税

台湾地区遗产税,

按阶梯征税,最高税率20%。

图:台湾遗产税

好在房贷可以抵税。

《遗产及赠与税法》第17条第1项第9款:被继承人死亡前未偿之债务,具有确实之证明者,应自遗产总额中扣除。

粗算下来,

两套房产+少许现金,遗产税总额约7,100万。理论上具需要承担1/3大概2,360万。

房贷

与此同时,还有房贷,

台北信义房产月供约109万,1/3即他每月要掏出36万还贷。

他没钱。

据台媒估算,他的年收入在几十万新台币量级。

5

1/3的产权=0

而即便具使出浑身解数凑齐了遗产税,每月按时还上了房贷,

他拿到的又是什么呢:

两套房子1/3的产权。

1/3的产权,离遗产总价值的1/3(2.1亿+2.1亿+200万)即1.4个亿,

差得太远了。

没有人会买一栋房子的1/3,

因为持分1/3的产权,

不能单独出租,不能改建,也难单独抵押贷款(因为一旦违约,银行没法单独处分整栋,回收成本极高,法拍流标率吓人),

而且像台北信义房产本身还有未偿的房贷,

如未偿付贷款,银行也是一并执行整栋。风险太大。

而且其他共有人也享有"优先承买权"("民法"第824条第7项、《土地法》第34条之1第4项),

所以基本找不到买方。

有业者记载的案例中,从买入到以完整建物售出,"赚了一倍"。

意味着部分产权的买入价约为完整产权价的一半。

那么简单按市价的50%来测算,

具1/3遗产套现能拿到2,900万,

再减去遗产税2,360万,减去交易摩擦成本,减去挂盘放售期间每月要缴的房贷,

收益基本是0!

图:具套现收益测算

持续失血的现金流,

出售的不确定性,基本是0的收益,

这笔继承对于具,无力承受,也不划算。

6

不作为

但是具又想要,

他怎么做呢:不交税,不还房贷,不同意分割,

不作为,拖,

让房产被迫整体拍卖出售,总会比5成出售部分产权收益高。

不交税

在台湾,

遗产税是"公法上的连带债务",每位继承人对税款全额都有义务,不是按应继分比例各交各的。

即便"分单缴纳"了自己那部分,

只要全部税款未缴清,全体继承人都需负连带责任,

如果缴纳期限届满后逾30日未缴,行政执行分署仍可强制执行每个继承人的财产。

而当三个继承人名下都没有其他资产,只有继承权时,

这两套遗产房产本身就成了可强制执行的财产,或被整体拍卖还税。

司法查封→ 代具办继承登记 → …… 国税局代位提起分割遗产之诉 → 判决变价拍卖整栋 → 还银行贷款(如有) → 再扣税 → 剩下的,再按继承比例分配。

孩子的2/3被贱卖利益受损,具反而拿到的更多。

那又有人会问既然如此,汪小菲(两个孩子)为何不代具支付遗产税呢?

汪可以垫付,垫付的遗产税,也可以从具分到的那1/3遗产里扣回,但扣回就涉及遗产(共有物)分割,分割就需要具(全体继承人)点头。而具,一没想交遗产税,想拖,二也没想尽快分割继承这1/3,他不会点头。

而只要不点头,即便垫付,钱要不回,遗产也一样没法分割。而如果具又不认可是垫付,垫付的款项又会视作汪对具的一笔赠与,平添了汪另一笔赠与税。

死结。

不还房贷

税是一方面,

像台北信义房产还有房贷。

汪小菲持续在交2/3部分的贷款,

具肯定没钱缴纳。

如果出现断供的情况,银行方面又没谈妥,

法拍的将是整栋楼。

也是有利于具的。

7

新算盘

还不止于此,

最近具好像又找到了拿到更多的新路子。

媒体报道是想争取"原本由儿女继承的三分之二",

其实这么说有误导,

具想争取的是,

台北信义的房贷应该由汪小菲承担,而不是由继承人们承担。

因为在大S与汪小菲在台北地方法院调解离婚时,调解笔录曾约定:

信义豪宅归大S居住使用,汪小菲需持续承担房贷。

所以具认为这笔房贷是属于汪小菲的,

他只想要资产。

如果如此,

即便按5折出售1/3部分产权,相较于继承人承担房贷,

具也能多拿8,300万。

对具来讲,这是巨额收益。

图:具套现收益测算

8

结语

当初那个为爱弃产的深情鳏夫,

不过是算准了无法承担巨额的税金和房贷。

而当他转变思路,只要资产不要贷款时,

就变成了一个不懂中文被迫放弃遗产的维权斗士。。。

最后受伤的,只有孩子。

唉!

展开阅读全文

更新时间:2026-07-16

标签:娱乐   算盘   遗产   遗产税   继承人   产权   台北   房子   台湾   信义   房产   继承权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