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7月31日,证监会对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时任公司投行业务负责人李洲峰被出具警示函。
经查,证监会发现国元证券存在承销保荐项目尽职调查不充分;质控、内核把关不严格;廉洁从业问题排查整改不到位等问题。
上述情况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六条,《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三十七条,《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第五十五条、六十一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第五条的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国元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李洲峰作为时任公司投行业务负责人,对相关问题负有责任。按照《合规办法》第三十二条、《保荐办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李洲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国元证券应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量。国元证券应严格按照内部问责制度对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并向安徽证监局提交书面问责报告。
责编:史健 | 审核:李震 | 监审:古筝
更新时间:2026-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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