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北新闻网、北斗融媒讯(记者 袁畅泽)近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发布《辽宁沿海船舶定线制》(以下简称《定线制》),该制度将于2026年8月15日正式施行,辽宁由此成为全国首个在沿海全域、全覆盖施行船舶定线制的省份。7月3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辽宁海事局副局长刘力介绍《定线制》有关情况,该局通航管理处副处长高杰、辽宁海事局指挥中心主任张震、辽宁海事局船舶监督处处长王佐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辽宁海事局副局长刘力
近年来,随着辽宁沿海港口规模持续扩大、航运业务日益繁忙,加之油气开发、风电建设、水产养殖等海洋经济快速发展,船舶通航密度持续增大,商渔船航行作业交叉重叠问题愈发突出。据统计,2021年至2025年,辽宁沿海共发生商渔船碰撞事故24起,占水上交通事故总数的14.5%,海上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基于此,辽宁海事局经深入调研并广泛征求意见,推出《定线制》,打造化解商渔船碰撞风险有效措施,实现“船畅其行、渔安其业”。
船舶定线制是国际通用的海上交通管理模式,简单来说,就像在海上划出了“车道线”,让商船和渔船分道而行,互不干扰。《定线制》坚持“科学规划、全域覆盖、商渔分离、安全高效”的原则,具体实施路径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辽宁海事局通航管理处副处长高杰
路网布局方面,在原有老铁山水道船舶定线制、大连港大三山水道通航分隔制2处定线制基础上,新增黄海北部、老铁山水道至渤海北部、老铁山水道至渤海西北部、老铁山水道至渤海西部(辽宁段)4处定线制,构建“2+4”全域通航路网,实现辽宁沿海全域定线制覆盖。

辽宁海事局指挥中心主任张震
管理规则方面,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明确定线制管理要求,原则上要求船舶使用定线制水域航行,渔船不得在定线制和端部锚泊或从事捕捞、养殖等碍航活动。定线制从推荐航路管理模式升级为强制施行,为商渔船划定了清晰的航行与作业边界,从空间上实现不同类型船舶交通流的有效分离。

辽宁海事局船舶监督处处长王佐
资源利用方面,辽宁近海水域面积约6.8万平方公里,定线制实际使用水域约0.9万平方公里,占比约八分之一。辽宁沿海原有42条公共航路优化整合为15条,减小部分航路宽度,在保障通航安全的前提下释放了部分海域资源,兼顾航运发展与渔业生产、养殖用海的多元需求。
船舶定线制的施行,对商船、渔船及其他涉海活动主体均产生直接影响。辽宁海事局同步推进配套举措,确保制度平稳落地、各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除划定的定线制水域外,渔船仍可生产作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横跨穿越定线制水域,其目的在于避免渔船在商船密集通航区域作业带来的安全风险,切实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针对定线制水域与养殖用海重叠的问题,制定“一市一议”“一事一议”方案,通过海域置换、等价协商、立体分层用海管理等途径,妥善解决养殖腾退问题。此外,定线制的实施有助于提升商船通航效率,提高港口周转率,降低运营成本。
在监管层面,辽宁海事局构建“远程指挥+现场督导”监管模式,依托船舶交通管理中心远程高频指挥,派遣海巡船艇在重点水域驻点值守。同时,联合渔业渔政、海警等部门开展常态化巡航,及时清理航路内渔网渔具,整治违规作业行为,全力维护良好通航环境。
下一步,辽宁海事局将推动商渔船联管中心实体化运行,健全非辽宁籍渔船违法违规信息通报制度。同时,主动对接航海保障部门,及时更新海图数据,推动将定线制信息叠加至渔船渔区图。此外,深化宣传培训,严格动态管控,严肃处理处置违反定线制规定行为。
更新时间:2026-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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