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光大银行成都分行及其辖属支行两个支行因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贷款管理不到位被双罚。
其中,光大银行成都分行被罚款155万元,光大银行成都三洞桥支行被罚款35万元,光大银行成都蜀汉路支行被罚款100万元。
个人方面,米传文、蒋毅、孙萍、彭刚被警告并罚款共计25万元;张可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朱晓雪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4年,田嫄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3年,刘国文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3年。
更新时间:2026-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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