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贪9千万!小官巨贪,中国大厂“有病”?

互联网大厂,在反腐上压力山大。

2026年3月初,一份来自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将拼多多再次推至舆论的风口浪尖。

原拼多多招商运营经理张某甲,在2020年至2024年的四年间,利用负责医疗器械类目的职务之便,疯狂收受多名商家贿赂。

他在2020年至2024年间,先后收受商家给予的财物共计价值208万余元。收受商家贿赂的金额最低4万,最高的一笔达到了60万元及一块劳力士手表。

事实上,这类问题,在互联网大厂们身上正在频频暴雷。

例如一位饿了么的前员工作为平台的综合服务商管理组负责人,便收受贿赂款25万元。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近日披露的一份刑事判决书显示,这名员工利用职务之便,为上海某公司继续承揽山西太原、浙江金华地区业务提供帮助,分三次非法收受了贿赂款现金25万。

其被判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25万元,对于一家头部互联网公司的管理人员来说,并非一个惊人的数字。

但案件的曝光,却让人们看到了大厂内部权力运行的一个切面。

那些掌握着代理商准入、考核、区域分配权限的岗位,或许早已成为腐败的高发职位。

2025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联合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的《互联网企业内部人员贪腐犯罪案件白皮书》显示,2020年到2024年,海淀法院共审理非国家工作人员贪腐犯罪案件350件。

其中,涉互联网企业内部人员贪腐犯罪案件127件,占比约36%,罪名包括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涉案金额3亿余元,近三年案件量呈上升态势。

互联网企业内部贪腐案件呈现出隐蔽性强、“小官巨贪”、内外勾结等突出特征。

此外,涉案的203名被告人整体呈现人员年轻化、职级中层化的特点。

涉案人员绝大多数为中青年,大部分案件被告人所任职务为部门经理、总监、主管、负责人等具有一定管理职权的职位,被告人为中层及以上职级案件79件,占比62.20%。

近年来,互联网大厂反腐行动愈发深入。

互联网头部大厂腾讯控股、阿里巴巴、美团和京东集团等普遍从制度、文化建设及培训上进行反腐败,并公布了相应成果。

如杭州一家电商平台的普通运营人员王某,职位不高,但手握家具类官方旗舰店的入驻审批权。

短短一年,王某收受商家贿赂高达9200余万元,他所审批通过的商家数量也远超正常水平,其中不少并不符合平台要求。

最终,王某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提起公诉。

大厂软权力腐败,如何遏制?

大厂反腐,会带来什么?

对此,第一财经记者陈杨园和书乐进行了一番交流,本猴以为:

互联网大厂的“软权力”,在普通员工手上也可能变成寻租利器。

不得不说,电商平台一个普通职员就可能掌握某些渠道或店铺的生死大权。

一度出现过的“淘宝小二”利用其掌握的审核、流量分配、纠纷裁决、促销准入等关键权力,进行权力寻租、偏袒、滥用职权甚至腐败的行为,而带出的“小二现象”就是明证。

近年来,这些灰产大多得到了治理,但依然在一些隐秘的角落和看似底层的岗位上,可能残存。

中国互联网大厂早期野蛮生长,在规章制度上有许多不健全。

随着其成长到一定阶段,现代企业制度逐步建立健全,自然会出现腐败现象和案例开始在规章完善下逐步暴露并被诉诸法律的情况。

近年来,互联网大厂在反腐上力度都在加大。

尤其是游戏行业,作为全数字媒体链条,其几乎可以容纳所有互联网的大厂病。

这种病态,已经深入肺腑,为了不病入膏肓,必须动手术。

同时,由于互联网产业有许多新属性,较之传统企业又有相当大的区别,这让其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完善都一定程度上要摸着石头过河。

所以在反腐问题上,没有太多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更加任重而道远。

不过,互联网大厂也有自己的利器,即自身的技术资源,通过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挖掘“小官巨贪”的存在,这又是传统行业所难以比拟的。

换言之,一旦互联网大厂整理出大数据反腐的通用模型,未尝不可成为其他行业借鉴的模版。

作者 张书乐,人民网、人民邮电报专栏作者,中经传媒智库专家,资深产业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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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3-18

标签:科技   网大   受贿罪   案件   权力   商家   企业内部   职级   人员   人民法院   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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