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200元,宜春3岁以下婴幼儿可领

江西省卫健委印发《江西省托育服务消费券项目实施方案》(赣卫人口发〔2026〕11 号),原2025年省级托育消费券民生实事正式转为常态化落地,实打实减轻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全日托开支

一、核心福利

补贴标准:单张消费券面值200元,每名符合条件宝宝每月限领1张;仅限全日托使用,当月申领当月有效,逾期自动作废。各地可自主加码提升补贴金额,费用由地方财政承担。

补贴对象:全省范围内3周岁以下婴幼儿,监护人自愿申领即可。

二、申领时间与渠道

申领时段:每季度首月1日 —15日,可一键领取本季度全部消费券;省卫健委每月上旬统一放券,额度不足即时追加,做到愿领尽领。

两大线上入口:① 微信公众号「江西卫生健康」;② 赣服通→卫健专区,进入江西省托育服务消费券专属平台。

申领步骤:填写监护人、婴幼儿身份信息,上传婴幼儿户口本内页照片,系统自动核验通过后,消费券发放至个人账户。

三、使用核销规则

选择平台公示的官方定点托育机构办理入托,线下扫码直接抵扣托育费用;

核销硬性要求:当月入托时长不少于当月法定工作日一半,未达标无法核销;

特殊情况:满足入托条件但当月未及时核销,提前申领核销码后经市县卫健部门逐级上报审批,可办理补核销;无核销码不予补办。

四、重要注意事项

幼儿园开设托班必须独立成班,混班挂靠不予核销补贴;

严禁机构、家庭套取补贴资金,一经查实严肃追责;

2026年已发放的存量消费券,按便民原则沿用本方案规则核销结算。

附件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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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8-08

标签:育儿   宜春   婴幼儿   江西省   当月   日托   监护人   费用   规则   机构   首月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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