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南风
编辑|云梦说娱
前脚刚把人痛批一顿。
后脚自己就陷进去了。
3月他还站在道德高地。
8月他成了被审视的对象。

维权时毫不留情。
被质疑时满口解释。
署名没了、登记撤了、钱也拿不到了。
不到24小时,两件事压向李荣浩。
可这出戏,真的只是抄袭这么简单吗?

港媒用了一个词来形容李荣浩此刻的处境:“回力镖中招”。
要知道,今年3月,李荣浩才做了一件轰动乐坛的事。
歌手单依纯在深圳的演唱会上,没有获得许可就演唱了他的作品《李白》。
他火速公开发声,措辞严厉,指责对方在明知故犯的情况下强行使用歌曲。
还晒出了邮件记录,显示自己早就白纸黑字地回绝了授权申请。

这番操作干净利落,气势逼人,圈内圈外都看得清清楚楚。
单依纯那边很快连发两次声明,承认自己确实没有拿到书面授权,并表态愿意承担全部费用和相应赔偿。
这一仗,李荣浩打得漂亮,赢得彻底。
可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掷出的那把维权利刃,正在空中悄悄掉头。

网友顺着版权保护这条线,翻出了十年前的一桩旧事。
他早年创作的那首《小眼睛》,被指旋律走向和日本歌手平井坚2003年的作品《Signal》异常接近。
早在2016年,就有音乐圈的博主专门做过比对分析,说两首歌在段落编排、和声推进、以及那种交替呼应的演唱形式上都高度雷同,相似比例高得惊人。

8月4日,事情有了实质性的推进。各大主流音乐平台,先后将《小眼睛》页面中,作曲人李荣浩的名字,撤了下来。
客服向用户解释,这首歌当前存在争议,所以暂时做下架处理。

几乎在同一时间,大陆、香港、台湾三地的音乐版权管理机构,也把他的相关创作记录删除了。
有媒体报道说,这首歌带来的收入也已经被冻结,暂时无法提取。

平台撤掉署名,机构删掉登记,收入也被拦住。
这不再是网络上你来我往的口水战,而是行业层面的实际行动,能实打实影响利益的事。
而这,还只是第一个噩耗。

第二件事紧随其后。
李荣浩今年4月发布的那篇长文,又被大家翻出来细细琢磨。

面他说《小眼睛》是他将近20年前刚到北京发展时,随手做的一个扒带练习。
意思就是,纯粹是自己私底下练手用的,从头到尾没想过要发表。
但后来因为电脑里的文件存得乱七八糟,一不小心把这首歌的工程文件,打包发给了版权经纪公司。

再后来,经纪公司经营不善关门了,中间的联系就断了,结果这首歌在2015年,被蔡淳佳那边当作正式作品给发行了。
他承认两首歌的旋律一样,但咬死了自己的立场:没有抄袭!

他甚至用极为恶毒的诅咒,来证明自己的诚意,连“刨坟剃头”都用上了。
但态度虽然决绝,却并不能替他把事情说清楚。
因为不少人很快发现了疑点。

根据可查到的登记信息,《小眼睛》的版权所有人写的是李荣浩自己名下的公司。这就让外界产生了困惑。
之前说经纪公司倒闭了、联络断了,可这家版权公司不就是你自己的吗?你跟自己的公司也会联络不上?

打个比方,这就像有人声称自己的钱包丢了,怎么也找不到捡到钱包的人。
结果一查,捡钱包的正是他自己。
当然,这只是网友打的比方,不一定等同于事实。
另一个让人想不通的地方也浮出水面。
2016年抄袭争议第一次被炒热的时候,有宣传文案里写的是“力邀李荣浩作曲”。
如果这真的只是一个“误传出去的练手作品”,怎么会被宣传成“专门请李荣浩写的歌”?这两件事搁在一起,确实让人犯嘀咕。

更引人关注的是时间跨度。
从2016年争议第一次爆发,到2026年平台撤掉署名,中间隔了整整十年。
这十年里,这首歌一直在各大音乐平台正常播放、正常下载、正常产生收入。
李荣浩的作曲署名十年如一日地挂在那里,歌曲也一次都没有被下架过。
一个“误发”的练手作品,稳稳当当地吃了十年的版权红利。这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外界自然有很多猜测。

现在,该说说这整件事里最刺眼的部分了,那就是李荣浩的两副面孔。
有媒体在报道中毫不客气地指出,李荣浩这种“严以待人、宽以律己”的做法,虚伪得相当难看。听着刺耳,却也不全无道理。
今年3月,李荣浩是怎么对付单依纯的?公开喊话、甩出证据、拒绝任何私下协商。
他甚至要求对方“别落泪博同情”,态度冷硬得像块石头,让整个行业都见识到了他对版权问题的零容忍姿态。

结果轮到自己被质疑了,他的说辞一下子软了下来。
“文件太乱了”“误发了”“联系不上了”,满篇都是被动的、无辜的、身不由己的解释,把自己塑造成了一个受害者。
一边是“你敢碰我的东西我就跟你死磕到底”,一边是“我真不是故意的我就是马虎了”。这种前后反差巨大的表现,让围观群众直摇头。

有人说,他找别人麻烦的时候,像个斗士;别人找他麻烦的时候,像个苦主。
实际上,李荣浩找单依纯的麻烦,这件事本身挑不出毛病,毕竟没拿到授权就唱别人的歌,确实侵权了,没什么好辩解的。
但让人不舒服的是,一个对自己的版权保护得滴水不漏的人,为什么对别人的版权可以马虎到这个地步?

有人说这不是法律素养的问题,是为人处世的问题。
当然,也有人说这两件事性质不同,不该放在一起比较。
各有各的道理,谁也说服不了谁。
李荣浩究竟有没有故意侵权,恐怕也只有他自己心里最清楚,别人说再多,也不过是猜测罢了。

如果把视野放宽一点,你会注意到李荣浩并不是唯一的特例。
华语音乐圈在版权这件事上,长期存在着一种怪现象。
大牌艺人维权的时候正气凛然,自己被揪住不放的时候总有一千个理由开脱。

有人管那叫“致敬”,有人说是“采样”,有人推给“巧合”,有人归为“借鉴”。
李荣浩贡献了一个新鲜的版本:“扒带练习误发”。
说法五花八门,可能真可能假,但造成的危害后果并没有太大区别,侵权就是侵权。
出现这种情况,其实也不是多难理解的事。
不过是有些人把版权被当成了武器,而不是被当成了信念。
对一部分人来说,版权意识压根不是内心深处认同的价值,而是随取随用的工具。
用得着的时候亮出来,用不着的时候收回去。

而且,找别人麻烦成本低,被别人找麻烦代价大。
在自家地盘上发条动态喊话侵权方,几乎是零成本的操作,还能换来满屏的叫好声。
但要是被海外版权方盯上了,那就是跨国法律纠纷、巨额赔偿数字、行业口碑崩塌,哪一样都够喝一壶的。
所以选择起来也简单,维权要搞得轰轰烈烈,被追责要争取悄无声息。

另外,也有行业里积攒下来的老习惯的影响。
在很长一个时期里,华语音乐圈对所谓“借鉴”“模仿”“扒带”的容忍尺度放得相当宽。
不少现在被奉为经典的作品,搁到今天这把版权的尺子底下量一量,恐怕都经不起细看。
这种环境滋养了一代又一代音乐人的侥幸心理,如果别人都这么干,我这么干怎么了?
但环境正在起变化。

李荣浩这回遭遇的,不是网友键盘上敲出来的几句牢骚,而是平台摘名字、机构删记录、收入被卡住,都是实打实的行业反应。
这至少说明,版权保护正在从挂在嘴上的口号,变成落在手上的动作。
三地的音乐版权机构,同步撤掉他的登记,各大平台同时拿掉他的署名,这很难用巧合来解释,更像是整个行业在释放某种信号。
当平台和机构都不约而同地选择切割,说明这件事已经超出了普通八卦的范畴,被当作了法律和商业层面必须面对的风险。

李荣浩曾经表态,说他会主动去找平井坚的团队商量赔偿的事。
从4月说到8月,外面的人还没看到任何看得见的动作。
平台把他的名字撤了,机构把他的记录删了,钱也停在账上动不了了,他到底打算怎么收场,所有人都在等一个答案。
当然这也不光是李荣浩一个人的事,而是整个行业都得想想的问题。
版权究竟是应该刻在骨子里的教养,还是一把平心意取用的武器?
回力镖还在半空中转着。下一个被它找上的人,会是谁呢?

部分参考资料:
山西晚报|多平台撤销李荣浩对歌曲《小眼睛》的作曲署名,此前该曲被曝抄袭《Signal》,李荣浩发文否认抄袭,称是“误传非商用练习作品”
浙江在线|多平台撤销李荣浩《小眼睛》作曲署名,酷狗音乐客服回应:该歌曲有争议性,所以短暂下架;4个月前李荣浩曾发文否认抄袭

更新时间:2026-08-06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