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推进旅游行业突出问题整治,切实纠治“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行为,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广大游客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有序、优质的旅游消费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旅游行业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具体如下:
一、征集范围
在本区范围内,旅行社、导游、涉旅购物场所、旅游景区等旅游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存在以下违法违规问题或隐患的,均欢迎提供线索:
(一)导游从业乱象方面,无证执业、异地挂靠执业,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增减旅游项目,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游客消费,向游客索要小费、兜售商品,讲解服务中掺杂低俗、虚假内容等行为。
(二)强制消费方面,旅行社、涉旅购物场所与导游串通,以“低价游”“购物游”等名义诱导游客参团,在行程中设置强制购物、指定消费场所;以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等方式误导游客消费;强制游客参加自费项目、收取额外费用等行为。
(三)旅行社经营不规范方面,未与游客签订规范旅游电子合同,合同条款含糊不清、免除自身法定义务;层层转包旅游业务、挂靠经营;不公示旅游投诉受理渠道、导游人员行为规范等制度;擅自降低旅游服务标准、变相甩团弃团等行为。
(四)旅游宣传虚假违规方面,在线旅游平台、自媒体账号等发布虚假旅游信息、不实景区宣传;冒用正规旅行社资质开展招徕业务;虚假标注旅游服务价格、隐藏消费陷阱;宣传已关停景点、虚构旅游项目误导游客等行为。
(五)景区及涉旅场所违规方面,旅游景区未落实安全管理要求、违规经营;涉旅购物场所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标价格、强买强卖;旅游客运环节无资质运营、包车与行程单不符等行为。
(六)其他涉及旅游市场秩序、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征集方式
1.电话举报:0473-3666601
2.网络举报: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http://www.12315.cn)
3.电子邮箱举报:wdqwtj6601@163.com
4.现场、邮寄举报:乌达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地址:乌达区行政中心317室
邮编:016040
三、注意事项
1.可实名或匿名举报,我局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2.提供的线索应实事求是、真实客观,尽可能详细说明问题发生的时间、涉事主体名称、具体地点、问题描述及相关行程凭证等,请勿虚构、捏造、夸大事实,不得恶意诽谤、诬告陷害,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提供线索时请尽量附带详实佐证材料,如旅游合同、付款凭证、聊天记录、音视频资料、网页截图、景区门票等,相关材料应清晰反映问题事实。
4.乌达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将对征集到的问题线索及时汇总整理、逐一核查处理,对查证属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更新时间:2026-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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