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中心城区
随迁子女入园入学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居住证暂行条例》等文件精神,现将绵竹市2026年中心城区(二环路内,含学府社区,下同)随迁子女入园入学事项公告如下。
一
申请对象
(一)在本市中心城区合法稳定居住、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的市外户籍流动人员子女。
(二)在本市中心城区合法稳定居住、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的本市户籍流动人员子女。其中:按户籍地址可报读中心城区学校(含天河小学天齐分校)的流动人员子女,不能通过随迁申请就读中心城区其他学校。
二
申请条件
(一)小学、幼儿园必要条件(需同时满足)
1.持有居住证:
随迁生本人持有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回执日期满3个月以上(从预约登记入学当日连续上溯3个月有效),登记地址为绵竹中心城区。
2.合法稳定居住:
监护人购房的,提供不动产证明;监护人租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房东不动产证复印件,租房合同满3个月以上(从预约登记入学当日连续上溯3个月有效)。自购房、租住房屋地址均应在中心城区以内。
在绵竹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无备案登记的住房、非住宅性质的住房信息均不可作为合法稳定居住依据。
3.合法稳定就业:
随迁生法定监护人与本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本市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满3个月及以上(从预约登记入学当日连续上溯3个月有效)。
4.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随迁生法定监护人在绵竹市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3个月及以上(从预约登记入学当日连续上溯3个月有效)。省直管单位的职工养老保险缴纳情况由其直管单位签字盖章确认。
(二)初中必要条件
持有居住证:
随迁生本人持有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回执日期满3个月以上(从预约登记入学当日连续上溯3个月有效),登记地址为绵竹。
(三)优先条件
同一批次同等条件下,随迁生法定监护人为退役军人的优先。
三
申请流程
(一)公布余缺学位
6月24日,市教体局在“今日绵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中心城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余缺学位数。
(二)办理流程
1.预约学位
6月25日9:00—6月26日18:00,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分别通过“川教通”微信公众号“幼儿入学”入口进入“四川省幼儿园入园招生升学信息管理系统”、“小学入学”入口进入“四川省幼升小招生升学信息管理系统”、“初中入学”入口进入“四川省小升初招生升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报名。幼儿、小学、初中根据公布的余缺学位数填报第一、第二志愿学校(园)。
2.资格初核
(1)小学、幼儿园
6月27日9:00—18:00,网络预约登记成功的市外户籍随迁生以及本市户籍购房随迁生,到第一志愿学校(园)进行资格审核;本市户籍租房随迁生到随迁生户籍所在地镇(街道)进行资格审核。如网络预约登记信息与现场审核不一致,以现场审核信息为准。
现场审核时需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 ①随迁生本人居住证(居住登记回执),居住回执须申请入学当月打印。
• ②随迁生、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随迁生和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合法有效关系证明。
• ③不动产证明或租房合同,出租人不动产证(复印件)。
• ④劳动合同(营业执照)。
• ⑤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 ⑥随迁生法定监护人为退役军人的,需提供退役军人身份证明。
(2)初中
6月27日9:00—18:00,网络预约登记成功的随迁生到第一志愿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如网络预约登记信息与现场审核不一致,以现场审核信息为准。
现场审核时需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 ①随迁生本人居住证(居住登记回执),居住回执须申请入学当月打印。
• ②随迁生、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随迁生和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合法有效关系证明。
• ③随迁生法定监护人为退役军人的,需提供退役军人身份证明。
温馨提示:非幼儿园小班、小学、初中一年级的转学随迁学生,由预约学校(园)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后由教育和体育局在8月31日前在有余缺学位的年级统筹安置。
3.资格复核
6月30日—7月3日,各镇(街道)、学校(园)将现场审核资料报市教体局教育股汇总后,分别由市公安局对居住证(登记回执)信息进行审核,市退役军人局对退役军人身份进行审核,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对住房信息进行审核,市人社局对社保信息进行审核,各镇(街道)对本市户籍租房随迁生法定监护人租房和就业信息进行审核。
4.调配与安置
(1)小学、幼儿调配安置
符合条件的随迁生分为两个批次依次安置:
随迁生入学安置顺序 | |||
批次 | 类别 | 排序方式 | 备注 |
第一批 | 购房 | 按房产登记时间先后排序 | 同一批次内优先安置退役军人子女 |
第二批 | 租房 | 按居住证/登记回执最早登记时间排序 | |
市教体局按照标准班额配置,在有余缺学位的学校(园)统筹安置符合条件的随迁生。
7月10日开展调配安置。
第一志愿申请数未超过该校(园)余缺学位数,按第一志愿录取;第一志愿申请数超过该校余缺学位数,依据“志愿循序,批次优先”原则进行录取。第一、第二志愿均无法安置的随迁生,若中心城区有余缺学位,在下一批次安置前,可结合法定监护人意愿分批次补录;若中心城区余缺学位不足,由市教体局统筹安置到中心城区周边学校、幼儿园就读。
(2)初中调配安置
市教体局按照标准班额配置,按居住证/登记回执最早登记时间排序,在相应学校统筹安置符合条件的随迁生。
5.公布安置结果
7月15日,市教体局在“今日绵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安置结果。
6.确认学位
7月16日9:00—7月19日18:00,被录取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到学校,用报名注册的手机号码进入“省招系统”,点击“去报名报到”,扫描录取学校“二维码”(该二维码张贴在学校、幼儿园显眼位置),完成学位确认,学校发放入学(园)通知书。凡是没有通过“省招系统”确认学位的视为主动放弃。
四
其他事项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络预约登记及现场审核资料的,不予受理,回户籍地学校(园)就读。
(二)申请就读非中心城区学校(园)的随迁生,由学校(园)参照本公告办理。
(三)我市没有委托其他机构、个人进行招生,请通过市教体局发布的招生预约登记网站或到学校现场预约登记。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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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电话
0838-3217010
更新时间:2026-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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