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法定结息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发布通告,为确保结息数据准确及系统维护工作顺利进行,2026年6月30日(星期二)18:00至7月1日(星期三)9:00,深圳公积金相关自助服务渠道将全面暂停业务办理。

哪些渠道受影响?
通告明确,暂停服务的渠道涵盖线上线下多个平台,包括: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公积金服务-在线办理入口;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公积金;
·“深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公积金;
·“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深圳市)-公积金;
·“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深圳市);
·“i深圳”App-公积金;
·“i深圳”App-“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服务专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
·支付宝-市民中心(深圳)-公积金;
·广东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服务专区(深圳市)-企业开办一件事、员工录用一件事、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住房公积金联办服务;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政务服务-常用服务-开办企业一窗通-公积金缴存登记;
·银行自助终端住房公积金服务等。
此外,广东政务服务网及“i深圳”App-不动产交易、缴税和登记也将暂停办理深圳房屋交易、缴纳税费和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业务。
提醒:提前安排,错峰办理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请提前安排好办事时间,避开结息维护时段。每年7月1日为单位和职工业务办理高峰期,如遇系统繁忙导致业务办理失败,建议错峰办理。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关于公积金结息,你需要知道
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职工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账户之日起,按国家规定利率计息。每年6月30日为法定结息日,所计利息自动并入本金继续计息,缴存人账户存款利率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为1.50%。利息采用积数计息法,公式为: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日利率=年利率÷360),累计计息积数为结息期间每日账户余额之和。职工部分提取后,提取资金自划出之日起不再计息,账户剩余余额仍正常计息。
(深圳特区报&读特记者 窦延文 冯思颖)
更新时间:202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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