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雷锋 送温暖】开学第一课 为特殊儿童撑起一片“法治晴空”



在第63个 “学雷锋纪念日” 来临之际,为传承弘扬雷锋精神,3月5日,山亭区人民检察院“青未了·翼云”法治宣讲团成员走进山亭区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学雷锋送温暖”活动,送去慰问品的同时,为该校全体教职工送上一堂以“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筑牢校园安全‘防火墙’”为主题的法治宣讲课,并就检校共建开展座谈交流。

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有的在认知、语言或社交方面存在障碍,有的表达能力受限,自我保护意识较弱,因此也更容易成为不法侵害的高风险群体。

在宣讲中,检察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等法律法规,深入浅出地解读了“什么是强制报告制度”及九类具体情形;通过典型案例,剖析了因未及时履行报告义务而导致伤害持续升级的惨痛教训;结合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特点,指出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作为离孩子最近的人,是识别风险的第一道防线,不仅是知识的传授者,更是孩子们心灵的守护者、成长的引路人。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始终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贯穿工作始终,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宣讲结束后,检校双方举行了座谈会。会上,双方就如何建立更畅通的“发现—报告—处置—帮扶”闭环机制进行了深入探讨。老师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宣讲,深刻认识到了强制报告制度的重要性,今后将做学生异常行为的“观察员”和儿童权益的“吹哨人”,在关键时刻勇敢站出来,为孩子们发声。

温馨提示

强制报告,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

当您发现身边的未成年人,存在或可能存在身体伤害(非正常损伤、严重营养不良、淤青等)、精神异常(精神状态恍惚、自残自伤、恐惧不安)、暴力侵害(遭受家庭暴力、校园欺凌、性侵、猥亵)、生存危机(被遗弃、长期无人照料、被拐卖)或其他危险(被组织乞讨、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等),请立即拨打110报警,或向检察机关及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我们责无旁贷!

文稿:李文助、黎凤 摄影:郑延

一审(校):杨余静 二审(校):田伟

三审(校):高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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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3-07

标签:育儿   学雷锋   晴空   法治   儿童   报告   未成年人   特殊教育   制度   学校   学生   检察机关   必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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