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珠宝首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珠宝首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规范资质认定评审条件及要求,提升珠宝首饰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珠宝首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要求(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19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rkjcsnsh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珠宝首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要求(征求意见稿)》”字样。

三、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邮政编码:100088),并在信封上注明“《珠宝首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要求(征求意见稿)》”字样。

附件:1.珠宝首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要求(征求意见稿)

2.《珠宝首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要求(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

2026年8月19日

附件下载

附件1.珠宝首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要求(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 《珠宝首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要求(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wps

展开阅读全文

更新时间:2026-08-22

标签:时尚   征求意见   珠宝首饰   资质   市场监管   总局   意见   公告   附件   字样   东路   海淀区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