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新内蒙古自治区微、轻、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的公告

按照《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要求,为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现将我区微、轻、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公布如下(详见附件)。

新版适飞空域于9月20日零时启用。


点击链接查看附件:「链接」

内蒙古自治区微、轻、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图(shx、dbf、prj、shp、fix格式).zip.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6年9月20日


来源:内蒙古交通运输厅

编辑:贾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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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9-23

标签:科技   内蒙古自治区   空域   航空器   无人驾驶   公告   附件   交通运输   链接   零时   内蒙古   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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