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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巩汉
编辑| 时光
初审| 方园
2002年9月,一本写真集摆上书架,还没过几天,全国都知道了她的名字。
有人骂,有人捧,报纸上铺天盖地,网络上吵成一锅粥。

她的父亲半年没接她的电话。她的丈夫最终离开了她。
她的工作单位把她扫地出门。 然而二十多年后,她还在。
这个女人到底经历了什么?

很多人认识汤加丽,是从那本写真集开始的。
但在那之前,她已经走了很长一段路。
1976年7月13日,汤加丽出生在安徽合肥。
父亲是有军警背景的人,家里管得严,规矩多。
9岁那年,她被安徽省体操队选中,开始了职业运动员的训练生涯。
不是一般的兴趣班,是真正的专业队,每天早起晚睡,练柔韧,练力量,练到身体记住每一个动作为止。
这条路她走下来了。
安徽省青少年运动会,她拿了体操金牌,还拿了优秀运动员称号。

搁在那个年代,这已经是很多孩子梦想的结果。
但身体不答应了。
随着年龄增长,体操运动员对身材比例和年龄的要求极为苛刻,她的职业方向必须转。
于是,体操变成舞蹈。
这个转换听起来顺理成章,做起来不轻松。
不过汤加丽有底子——体操打下的柔韧度和身体控制能力,直接给她的舞蹈学习省了好几年的弯路。
她进了安徽省艺术学校舞蹈专业,之后又考入北京舞蹈学院古典舞系。
北京舞蹈学院不是随便能进的地方。
古典舞系尤其讲究身段、韵律、内在气质,单靠体操底子远远不够,还要把整个人的气质重新塑造一遍。
她做到了。

毕业之后,她进入国家级歌舞团,就是东方歌舞团,担任舞蹈演员兼教员。
这个位置,在圈子里已经算是正规军。
她不是草台班子出来的,是一步一步考进去、练出来的专业演员。
1997年,她还在《北京舞蹈学院学报》发表了论文《古典舞的根源与发展》。
一个舞蹈演员,把自己的专业想清楚到可以写成学术论文,这说明她在这件事上是认真的,不是混日子。
但歌舞团的舞台有局限。
她开始往影视方向走。
2000年,她出现在《康熙王朝》里,饰演紫云,同年还参演了电影《龙凤智斗蟠龙坊》。
2001年,《银鼠》,饰邱夫人。
2002年,《长江刑警》,饰沈晶晶。

这几部戏,名字排出来看着不少,但她在里面的位置,基本都是配角,不是那种让观众记住名字的角色。
影视圈就这样,进门容易,出头难。
没有一个能撑起自己名字的代表作,再多的片子也只是履历里的一行字。
就在这个时候,摄影师张旭龙出现了。
2001年2月,两人第一次见面。
张旭龙是当时国内知名的人体艺术摄影师,业内有"写真王子"的称号。
他看上了汤加丽的身材比例和气质,提议合作拍摄人体艺术写真。
汤加丽的反应,不是一拍即合。
她起初抗拒,考虑了很久。

真正让她点头的,是张旭龙的一个说法——照片只用于专业书刊内部交流,不会公开发行。
这个承诺后来成了最大的争议起点。
2001年3月,双方签下拍摄协议。
协议里写的,是照片可以发表于专业书刊。
汤加丽夫妇当时的说法是"为自己保存"。
拍摄从2001年4月开始,一直拍到2002年8月27日才结束,历时整整1年零5个月。
张旭龙后来说,这是他职业生涯里"最漫长和最艰难的一次人体拍摄"。

与此同时,汤加丽也在和丈夫沈东过着另一种生活。
沈东是八一电影制片厂的导演,比她大10岁。
两人1994年在北京舞蹈学院相识,她当时是大二学生,他已经是成熟的导演。
两人相恋,1998年走进婚姻。
拍摄这件事,沈东知道,也表示支持。
他相信妻子的艺术追求。
这是写真出版之前,他们家的状态——稳定,相互信任。
后来发生的一切,打碎了这个状态。

2002年7月,合同签了。
张旭龙为汤加丽出具了一份授权书,允许照片用于个人写真集的出版、发行及展览。
同年7月15日,汤加丽与人民美术出版社正式签订出版合同。
版权页的署名是——"汤加丽著"。
这个署名,后来在法庭上引发了第一场战争。
但那是后话。
2002年9月,《汤加丽人体艺术写真》正式出版。
人民美术出版社,是国内美术出版界最具权威的机构之一,不是小作坊。
全书收录144幅照片,其中绝大多数是全裸人体摄影。
书出来了。
然后,整个舆论场炸了。

那是一个网络刚刚开始普及、信息流通速度比今天慢得多但情绪烈度一点不低的年代。
汤加丽的名字,在极短的时间里传遍了全国。
有人叫她"中国人体艺术第一人",有人骂她"不要脸的婊子"。
两种声音同时存在,但骂声明显更响。
报纸转载,网站转载,加各种没有核实的细节,越传越偏。
她的照片被从各种角度讨论、截取、转发。
整个舆论把她放在放大镜下——不是在讨论艺术,是在审判一个人。
汤加丽后来在多次采访中都承认,这种压力持续了超过一年,压得她喘不过气来。
但比舆论更难受的,是家里。
父亲是最先爆发的那个。
他看到报纸上的消息,大发雷霆。

从那天起,他不接汤加丽的电话了。
不是偶尔不接,是长达半年,一个电话都不接。
父亲是军警背景出身的人,在他的世界里,女儿这件事,等于把家里的脸丢完了。
关系陷入了僵局。
这场父女冷战,持续了将近六年,直到2008年才真正缓和。
中间这些年,父亲和她几乎是两个世界的人。
但伤得更深的,是婚姻。
沈东当初说支持她。
写真的构想,他是知道的,也是认可的。
然而当这本书真的出版,当铺天盖地的讨论真的来了,当他在生活里随时都可能碰到有人在谈论妻子的裸体——他发现自己承受不了。

这个心理落差,不是一天就撑出来的。
是一年、两年,磨损叠加磨损,最终把感情磨光了。
工作也没有了。
东方歌舞团,在写真出版之后,与汤加丽解除了劳动关系。
一个在国家级歌舞团担任演员兼教员的正式岗位,就这样没了。
原本谈好的影视资源,也跟着断掉。
一本书出版,三件事同时丢掉:父亲、丈夫、工作。
如果换一个人,这个时候可能就垮了。
但汤加丽没有。

书出版之后,摄影师张旭龙和汤加丽的关系,迅速从合作走向对立。
这不是一场官司,是连环三场。
每一场都把"谁的权利是谁的"这个问题推到更深的地方。
第一场:张旭龙告出版社。
书出来之后,张旭龙发现了一个问题——版权页上写的是"汤加丽著"。
他是摄影师,144幅照片是他拍的,享有著作权。
但书上连他的名字都没有放在正确位置。
2003年7月9日,张旭龙以侵犯署名权为由,将人民美术出版社告上法庭。
案号是(2003)二中民初字第06631号,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法院审查之后认定:张旭龙为汤加丽拍摄了二十余组人体摄影照片,对这些照片享有著作权。
书中的署名方式,没有准确体现摄影作品作者身份,构成对张旭龙署名权的侵犯。
此外,出版社对39幅照片任意裁剪,侵犯了保护作品完整权。
2003年11月13日,二审开庭,北京高院维持原判,判令出版社停止发行相关版本并公开道歉。
第一场,张旭龙胜。
第二场:张旭龙又告汤加丽。
打完出版社,他没停。
2003年11月19日,张旭龙另案起诉汤加丽本人,要求她在《中国摄影报》上向他赔礼道歉,同时支付著作权报酬206,080元。

这次的争议核心是:汤加丽在后续出版物里使用了张旭龙拍摄的照片,是否超出了授权范围?
法院最终认定超出了。
判令汤加丽道歉,并支付张旭龙10万元报酬。
对汤加丽来说,这个判决很难受。
她认为自己是在合理使用经过授权的照片,但法院的认定是另一回事。
第二场,张旭龙再胜。
但汤加丽没有就此认输。她反手起诉了。
第三场:汤加丽告张旭龙。
张旭龙在合作期间拍摄了大量照片,后来他用这些照片另行出版了《看见记忆》等摄影书,没有经过汤加丽的同意。

汤加丽的逻辑是:你拥有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不等于你可以无限制地使用我的肖像。
她以肖像权受侵犯为由,将张旭龙和相关出版社一并告上法庭。
法院查明,双方早期签订的协议,只授权照片用于"专业书刊发表或出版",没有明确授权将相关肖像用于后来涉案的商业图书。
张旭龙的使用行为,超出了原有授权范围。
法院判令:相关图书停止销售,张旭龙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汤加丽30万元,出版社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场,汤加丽赢了。
三场官司打下来,摄影师、模特、出版社三方都在法庭上输过、赢过。
这个结果本身,就是对那份模糊的早期合同最直接的惩罚——授权范围写得越不清楚,后来越难收拾。

这一系列诉讼,后来成为中国版权法实践里一个常被引用的案例。
它确立的逻辑很清晰:摄影师的著作权和模特的肖像权,是两种独立存在的权利,互相不能吞并。
一旦早期合同写得模糊,双方都会付出代价。
官司打完,汤加丽没有消停。
她在重新证明自己。
2003年11月,第二本写真集《汤加丽人体艺术摄影》出版,摄影师换成了石松,全程采用女性团队拍摄——她后来解释,这是对外界"在异性面前脱衣"批评的正面回应。
这本书共124页,拍摄只用了三个月,和第一本的一年半相比,速度快了很多,但争议并没有因此减少。

2004年4月,她出现在开心麻花的舞台上。
《想吃麻花现给你拧》是开心麻花的第一部贺岁舞台剧,主演是何炅、谢娜、于娜,汤加丽接替于娜饰演依琳一角。
据记载显示,她提前背熟了所有台词、动作和走位,上台的时候状态完整,没有出岔子。
这是一个需要排练、需要现场协调的活儿,不是靠写真热度就能做到的。
2006年,她又回到开心麻花,参演《开心麻花2006·逗地主》。
同年,她发布了艺术纪录片《舞者·加丽》。

标题里,"舞者"在前,"加丽"在后——这个排序,是她有意为之的选择。
她不想继续被写真这个标签压着,她想让人看到她首先是一个舞者。
2005年,她还出版了《汤加丽写真日记》,在现代出版社,以传记形式记录了拍摄写真的心路历程和自己这几年的经历。
这些动作加在一起,构成了一个清晰的信号:她没有退出,她在用各种方式重新定义自己是谁。

婚姻是最后垮掉的那块。
汤加丽和沈东的感情,从1994年在北京舞蹈学院相识开始,1998年结婚,相处了将近十年。
沈东是导演,比她大10岁,起初支持她的艺术追求,这一点她自己承认。
但当写真真的出版,当外界的声音真的铺过来,他撑不住了。
汤加丽后来在综艺节目上谈过这段婚姻。
她的说法没有把所有责任推到写真上,而是提到了好几个原因:沈东介意她的裸体照片被公众欣赏,这是她说的。
两人性格不合,这也是她说的;她还提到沈东作为导演"接触女演员多",以及自己"眼里容不得沙子"。
这些理由加在一起,说的是一段婚姻在多重压力下慢慢走向终点。

没有一锤定音的那一刻,只有磨损。
2007年,两人正式离婚。
这段婚姻走了将近十年。
离婚对外界来说是一条新闻,对她来说是真实生活的切割。
但生活要继续。
离婚之后,汤加丽与同为合肥籍的歌手储毅开始合作,两人一起发布歌曲,也交往了一段时间,生下了一个女儿。
这段关系后来的走向,公开资料里没有详细记录。
2007年,还有另一件事。
她代言了一款减肥产品——"果茶抽油瘦"。

广告里,她声称自己喝了这款产品之后,体重从55公斤降到了45公斤以下。
然后央视《生活315》节目把这条广告曝光了。
节目核实之后发现,她自身体重从来没有达到过55公斤,一直保持在45公斤左右,根本不存在靠产品减重的过程。
事后采访中,她自己也承认了这个情况。
这条代言,让她的公众信誉又被损耗了一截。
虚假广告的标签,加在人体写真的标签旁边——她那几年的公众形象,始终在被各种争议定义,很少有空间让人看到别的。
2012年,她发行了单曲《分手对白》。

歌手身份,是她在那段时间里尝试的另一个方向。
没有大火,但记录在了履历里。
之后,她从娱乐新闻头条里慢慢消失了。
不是消失,是退场。
2020年,有可查记录的最近一条职业信息出现了。
汤加丽在北京市巴黎一区少儿艺教舞蹈学校,担任中国舞学科负责人,参与教学研讨和学员展演工作。
这个职位,不是挂名的。
中国舞学科负责人,要参与课程设计、教学研讨、学员演出整个链条。
这是需要专业能力支撑的岗位,不是靠当年的知名度就能维持的位置。

这意味着,在写真事件过去将近二十年之后,她仍然在舞蹈这个专业里工作。
不是在台上表演,是在教下一代。
绕了一大圈,她回到了最初的地方。
回头看汤加丽这二十年,有一条线始终是清晰的:她从来没有靠炒作争议维持曝光。
2002年的写真给她带来了史无前例的知名度,但她没有顺着这条路走——不断制造新的争议,不断用旧事件刷新存在感。
她打了官司,出了书,上了舞台,然后慢慢从热点中心退到边缘,最后回到教室。
这条路不是主动选择沉默,是一个人在把生活重新拼回来。

东方歌舞团开除了她,后来她在少儿艺术学校重新找到了工作。
父亲六年没接她的电话,后来父女关系慢慢缓和。
丈夫离开了,后来她又有了新的感情和一个女儿。
没有什么是完整恢复的,也没有什么是彻底消失的。
那本写真集,今天在网上还能搜到讨论。
那场官司,至今仍是中国著作权与肖像权领域的教学案例。

她的名字,被这件事绑定了二十年,可能还会再绑二十年。
但2020年,她在北京某所少儿艺术学校的教室里,教孩子们跳中国舞。
这个画面,和2002年的那本写真集,都是她人生的一部分。
哪个更"真实",取决于你愿意看哪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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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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