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0压倒性优势,欧盟成员国通过重大草案,中国外交部:赞赏

法国国民议会当地时间5月6日搞了个大动作——以141票赞成、0票反对的投票结果,审议通过了旨在简化非法所获他国文物归还程序的法律草案。0票反对,这是什么概念?在法国议会这种左右翼天天掐架的政治环境里,能达成这种表决结果,不多见。

消息传回国内,不少人马上就激动了:国宝要回家了?圆明园的文物能追回来了?

先别急。5月7日的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发言人的回应很直接:中方赞赏法方推动流失文物返还原属国的责任担当,期待法案能够早日完成立法程序,愿同包括法方在内的有关各方一道,继续通过对话合作推动流失文物的保护与返还。注意措辞——“赞赏”“期待”“愿同”,没有过度美化,也没有盲目乐观。这个回应反映了问题的两个面:肯定立法方向,同时保持务实态度。

那这部法案到底动了什么?对流失法国的中国文物意味着什么?中方接下来会怎么做?

一、法案旨在控制返还节奏

法国为什么要立法允许归还文物?其实,这部法案并不是为了让法国“还东西”,主要目的是为了方便法国“更好地控制还东西的节奏”

2017年马克龙在布基纳法索演讲时承诺向非洲归还文物,后话大家都知道了——拖了快十年才拿出立法草案。为什么拖?因为法国《遗产法典》写得明明白白:公立机构的文物,原则上不可转让。你要还贝宁一件文物,就得单独为这件文物立一部法。贝宁26件文物折腾了三年。法国人算了一笔账:如果继续逐案立法,光是非洲国家提出的返还请求就能把议会日程堵死。

所以这部法案的主要功能就一个:把“被动逐案立法”变成“主动行政决策”。以后文化部长和外交部长商量一下,走个行政程序就能决定归还,不用再上议会走全套立法流程。

但这个“行政决策”不是法方想怎么定就怎么定。法案设了多重限制。时间上只认1815年到1972年之间法国以“非军事用途”名义获取的文物。1815年之前拿破仑抢的不算,1972年之后通过黑市交易的不算。来源上必须是“非法所得”——但什么叫非法?解释权在法国手里。程序上所有请求必须经过双边科学委员会审查,法国专家占一半席位,意见不一致时怎么裁决?法案没写。

这些限制一摆出来,能流出去的文物其实少之又少。法国真正的算盘是:用一部表面“慷慨”的法律,把国际舆论压力转化成可控的技术谈判。以前非洲国家骂法国不还文物,法国只能尴尬地说“法律不允许”。现在法律允许了,但每件文物都得通过科学委员会“鉴定”是否属于非法所得。鉴定个三五年很正常,鉴定结果还可以扯皮。这是把政治问题技术化,把道德压力转嫁给专业程序。

二、中国文物归还有三个障碍

那流失法国的中国文物,能不能借着这部法案回来?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想要搞清楚法国人承认1860年从圆明园抢走的文物是“非法所得”吗?

从法律文本上看,圆明园劫掠发生在1860年,落在1815-1972年区间内。法案明确写了“被军事力量扣押的不具备军事用途的财产”应予返还。上海大学段勇教授的判断是“圆明园被劫掠文物应该在应予返还的范围内”。

但问题出在“军事用途”这个例外条款上,如果法国人咬定圆明园文物是“战利品”或“军事缴获”,就可以合法排除。法国议会审议过程中,右翼议员明确要求把“从敌人手中缴获的物品”排除在外。这个解释权在法国自己手里。法案没说清楚“军事用途”的认定标准,等于给法国留了一扇后门。定性这一关,就不容易过。

比定性更棘手的是,法案规定只有法国政府“公布”的非法获取文物才能进入返还程序。换句话说,法国要先自己承认“这东西是我们抢的”。枫丹白露宫中国馆里康熙乾隆的御用器物,展柜标签上写着“1860年远征中国所得”,但要让法国文化部正式发文承认“这是非法掠夺”,政治阻力有多大?法国国立博物馆的策展人、研究人员、收藏家群体有一千个理由反对。自己打自己脸的事,哪个政府都不愿意干。哪怕定性没问题,主动公布这一关也足以挡住绝大多数文物。

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层面:法案只适用于公立机构藏品。法国大量中国流失文物在私人藏家手里。2016年巴黎拍卖的圆明园青铜鼠首,就是私人藏品。私人手里的文物,法国政府管不着。藏家不点头,你一件也要不回来。而私人藏家背后往往还有古董商网络和拍卖行利益链条,指望他们自愿归还,基本是天方夜谭。所以最后的结论大概率是这样:短期之内,法国最多象征性地归还一两件争议较小、价值不高的圆明园文物,给中法关系一个交代,也给自己立个“人道主义”牌坊。大规模返还?不可能。系统性追索?更不可能。

三、法案优先服务法国非洲利益

既然是这样,那这部法案对中国意味着什么?可以说,中国在这部法案的优先级里,排不进前三。

法案的立法动机,从头到尾都是非洲。2017年马克龙承诺归还非洲文物,是法国应对前殖民地反法情绪的政治操作。贝宁、塞内加尔、马里等国近几年反复要求法国归还掠夺的文物,甚至把文物问题和军事合作、经济援助挂钩。文物返还是法国稳住非洲后院的一张“牌”。

这一点从立法时间线就能明白了,2025年7月启动快速程序,2026年1月参议院一读,4月国民议会一读,5月6日最终表决。不到10个月走完法国正常需要两三年的立法流程。为什么这么急?马克龙第二个任期2027年结束,他需要在卸任前兑现承诺。法案通过的当天,文化部长达蒂同时宣布启动“法国博物馆藏品来源研究三年计划”,拨款500万欧元,优先研究西非和中非的藏品来源。

中国在这条时间线上属于“搭便车”。法案不是为中国写的,但写出来之后中国也能用。法国人的态度很明确:优先满足非洲,对中国保持“开放但克制的姿态”。既不得罪中国,又不给自己制造额外负担。

还有一个细节值得玩味,参议院文化委员会曾经提议把适用范围扩大到“所有外国文物”,不分地区。但政府最后提交的版本加上了“混合委员会逐案审议”的限制。这说明法国高层对大规模返还心存忌惮,尤其是担心开启“潘多拉魔盒”——今天还非洲,明天还亚洲,后天欧洲其他国家也来要,法国博物馆的藏品至少得出去三分之一。

所以别再把这部法案当成“法国对华友好”的信号。

四、中方采取务实多线策略

外交部5月7日的回应,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赞赏”两个字给足了法方面子,毕竟全票通过确实不容易,给个政治肯定有利于后续合作。但重点在后面——“通过对话合作”。这四个字的意思是:我们不打算靠一部法国国内法来解决所有问题,我们有自己的节奏和打法。

那么中方接下来会怎么做?从过往经验和当前局面看,一套务实、低调、立体的追索策略已经在轮廓之中。

最有效的渠道,一直是中法之间早已建立的文化遗产工作组。这个双边磋商机制比打官司管用。当年从法国追回秦始皇先祖金箔,走的就是外交协商加法律配合。现在法案通过后,中方可以顺势要求法方把中国文物列入“重点磋商清单”,先易后难,一件一件谈。突破口在哪里?法国吉美博物馆收藏的伯希和敦煌写经。这批文物来源争议小、国际共识高,法国学界也有人支持返还。拿下一件,就能打开局面。

科学委员会的席位不能放空。法案规定所有返还请求都必须经过双边科学委员会审查,中方应该主动提名考古、历史、法律领域的权威专家进入委员会。这是从技术层面牢牢卡住“非法获取”的证明环节,每件文物的流转链条都要搞清楚——什么时候从中国流失,经过哪些中间人,最后怎么进了法国博物馆。证据越完整,法方越难在定性上做文章。谁掌握技术细节,谁就掌握谈判主动权。

当然,法律手段不能弃。法案一旦正式生效(预计2026年底或2027年初),中方可以考虑在法国法院提起民事确权诉讼。国际诉讼耗时费力,大规模使用不现实,但可以作为谈判筹码精准投放。2015年法国归还中国32件春秋时期金饰片,背后就有司法威胁的影子。适时亮一亮法律底牌,往往能让对方回到谈判桌前。

民间力量同样值得调动。国内一些基金会和民间团体在海外文物追索方面积累了经验。可以引导他们与法国友好人士、学术机构合作,开展文物来源研究、公众教育、媒体倡导。法国国内左翼政党和人权组织对殖民历史持批判态度,他们是可以在法国舆论场帮中国说话的“内部盟友”。官方不便讲的话,民间可以讲;官方不便施的压力,民间可以施。

千万别走的路是:高调炒作、政治施压、媒体骂战。这只会激化法国民众的民族主义情绪,让原本愿意配合的法国学者和官员也不敢开口。文物追索是技术活、耐心活,不是比谁嗓门大。

流失海外文物返还,实际上是对殖民历史和不公正国际秩序的纠偏。这个过程会很长,可能需要一代人甚至两代人的持续努力。法国这次立法,局限性明显,但有一件事值得肯定——这是第一次有西方老牌殖民国家通过系统性立法,承认自己历史上非法获取过他国文物,并承诺建立返还机制。这个方向是对的,。我们要做的是用专业、耐心和策略,一件一件地把属于我们的东西争取回来。这条路没有捷径,但每走一步,都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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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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