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个采水点,一滴真实水样都没采?央视曝光环境监测造假!

【摘要】

一、央视暗访揭开黑幕:7个采水点,没一滴是真的

9月6日,总台《财经调查》曝光了一起触目惊心的环境监测数据造假事件。记者接到业内人士举报后,进入山西伯霖检测有限公司卧底调查,第二天就被派往大同市阳高县,参与一家科技公司危险废物再生利用建设项目的地下水采样监测。

这家被监测企业属于环保重点监管对象,年处理各类废塑料化工桶5000吨,因生产废水存在地下水污染风险,环保部门要求在园区周边村落布设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开展跟踪监测。

按照合同约定,记者跟随采样员抵达阳高县大安滩村。监测井设在村口一间锁闭的房屋内。按规范,应当使用绳索下放采样设备至井底取水。但井太深、绳索不够长,采样员直接说:“只要拍了照,啥都好说,做个假的就行。”

随后,采样人员在监测井现场完成了一整套监测流程的摆拍,并逐张检查照片细节,强调“为了看起来合规,细节不能马虎”。在下一个新团保村监测井,同样的问题再次出现——采样员打卡拍照后,直接去村民家中取了些饮用水,充当两处监测井的水样。

本次监测覆盖7个村庄的监测井:其中5个点位的水样取自村民家中,剩余2个点位仅取用监测井旁出水管的水。7个采水点,一滴真实地下水样都没采集

7月31日,山西伯霖检测有限公司出具水样、空气监测报告,全部指标“合格”

二、违反了什么?《生态环境法典》第八十条早已写明

这起事件中,伯霖检测的行为直接触犯了多条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八十条明确规定:禁止通过干扰采样、调换样品、改变监测条件、虚假监测、篡改或者伪造记录等方式对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或者指使对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此外,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生态环境监测条例》也明确要求,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建立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更严厉的是,条例设置了“双罚制”——不仅处罚违法机构,还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个人责任,包括罚款、5年或10年禁业,构成犯罪的终身禁业。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处以200万元以下罚款。

三、行业痛点:合同再厚,管不住“拍个照就行”

山西伯霖的造假绝非孤例。近年来,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数据造假问题日益突出。从采样到报告出具,处处作假——有机构用办公室白噪声冒充工地噪声,有机构凭经验编造监测数据,有机构以自制样品代替实际样品。

问题的根源,在于采样环节的监管真空

采样是环境监测的第一道关口,也是最容易造假的环节。采样员去没去现场、采没采到真实样品、样品有没有被调换——这些关键信息,全凭采样员自觉。而检测机构的合同里,往往只约定“按国家标准执行”,却没有明确采样点位数量、检测项目清单、过程留痕要求等细节。

委托方花了钱,买到的却是一份“拍个照就行”的合格报告。合同签了,但合同里的每一个条款有没有被执行,没人知道

【签盾说】让采样不再是“摆拍”,让数据不再有“水分”

7个采水点、一滴真水都没有——采样员一句“拍了照就行”,毁掉了整个监测报告的真实性。

如果采样合同里约定了“采样过程全程影像留痕、实时上传”呢?如果每一次采样都有电子化的过程记录、每一份样品都有不可篡改的电子标签呢?

签盾电子合同签约平台提供从身份认证、在线签署到云端归档的全流程服务。检测合同在线签署,CA数字证书确保双方真实身份,合同条款清晰约定采样规范、留痕要求、责任归属;签署后区块链上链固化证据,云端存储随时随地可查,遇到纠纷可一键出证。

让每一份检测合同都不只是一张纸,而是一条可追溯、可验证的数据链。环境监测的数据要真,合同里的每一句话,也该是真的

本文以央视曝光的环境监测造假事件为引,探讨检测行业合同管理与数据真实性的现实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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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9-09

标签:科技   环境监测   央视   水样   真实   数据   样品   地下水   合同   弄虚作假   山西   法典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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