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大唐最灿烂的流星,英年早逝,却惊艳后世1300年

公元676年,海面上的一阵风浪,结束了一个年轻人短暂而璀璨的一生。

这个年轻人叫王勃,你可能被他《滕王阁序》中“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美景所吸引,也可能被“酌贪泉而觉爽,处涸辙以犹欢”的乐观所感染。

但这篇文章真正想聊的,是一个16岁便登科入仕的天才,为什么会急速坠落,最终以探父途中的意外溺亡收场?

01

王勃出生在绛州龙门(今山西省运城市)王氏,放在初唐,是货真价实的文化世家。

他的祖父王通,是隋代大儒,号“文中子”。《三字经》里“五子者,有荀扬,文中子,及老庄”,其中“文中子”说的就是王通。王通去世很早,但他在隋末唐初的思想界影响不小,据说房玄龄、杜如晦都曾向他问学。王勃的叔祖王绩,则是隋唐之际一位颇有隐逸气息的诗人,一首《野望》至今还留在课本里。王勃的父亲王福畤,官位不算显赫,通晓历史曾执教于太常寺。

这个家庭的底色,是儒学传统加上浓厚的文学趣味。王勃自幼在这种环境中成长,6岁能文,9岁读颜师古注《汉书》后,写出《指瑕》十卷指正其中疏漏,10岁饱览六经,12岁到长安学医,学习了《周易》《黄帝内经》。

这些记录是否全部可靠,今天已难完全考证。但一个基本事实是:王勃确实在小时候就展现出了远超同龄人的知识储备和文字能力。

麟德二年(665年),唐高宗李治下令营建的乾元殿落成。16岁的王勃献上了一篇《乾元殿颂》,文辞宏丽,气势铺张。高宗读后大为赞赏,惊叹道:“奇才,奇才,我大唐奇才!”

在此之前,王勃已经通过另一条路径引起了朝廷注意。麟德元年,他上书宰相刘祥道,展示才学,刘祥道以“神童”之名将他举荐。加上《乾元殿颂》的效应,王勃很快参加了当年的制科考试,顺利及第,被授予朝散郎的散阶。

这里需要稍微解释一下唐代的科举制度。常科是每年定期举行的考试,类似今天全国统一的高考;制科则是朝廷根据临时需要设科取士,考中后通常直接授职。王勃走的是制科路径,这说明他的名声和推荐渠道已经为他铺好了路。朝散郎是文散官,品级不高,但享有相应待遇,实质上是朝廷给年轻人才的一个“储备身份”,期待他慢慢历练成长。

对一个16岁的少年来说,这已经是常人一生难以企及的高度。

在长安,王勃结识了不少文人名士,也经历了一次后来被写入文学史的送别。一位杜姓友人赴蜀州任职,王勃在城外为他饯行,写下了著名的《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城阙辅三秦,风烟望五津。

与君离别意,同是宦游人。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

“城阙辅三秦,风烟望五津”,写的是长安城被三秦之地拱卫的雄阔气象,以及遥望蜀地五津渡口的苍茫视野。他站在长安,目光越过千里风烟,望向友人即将奔赴的远方。这种“望”的姿态本身,就在心理上缩短了两地的距离。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之所以成为千古名句,不在于它说出了什么惊天动地的道理,而在于它用一种极简练的方式,把友情的本质讲清楚了:真正的关系不靠物理距离来维系。如果心里有知己,天涯就是比邻,反之,比邻也可能是天涯,表现了诗人乐观豁达的胸襟。

那时王勃只知道“人生得意须尽欢”,却不知道高处不胜寒,反转只在一瞬之间。

02

乾封二年(667年),王勃被征召入沛王李贤府中,担任修撰。李贤是唐高宗与武则天的次子,后来的章怀太子,此时也不过十几岁。两个年龄相仿的年轻人相处得不错,王勃在沛王府的日子,大概是他在长安最舒心的一段时光。

但危险也埋藏在这种“舒心”里。

一次,沛王李贤与英王李显斗鸡。斗鸡在唐代宫廷和民间都极为盛行,诸王之间以斗鸡取乐是常事。王勃应命写了一篇《檄英王鸡》,用檄文的格式,替沛王的鸡“讨伐”英王的鸡。文章写得才气横溢,从二十八宿中的“昴日鸡”起笔,铺陈斗鸡的勇猛与威风。

这就是一篇游戏之作,大家看了笑笑就过去了。但事情没有停在王府里。这篇檄文传到了唐高宗手中。高宗读后非常愤怒,认为这是在挑拨离间,随即下令将王勃逐出去。

王勃的才华让他能写出极其漂亮的文字,但他的阅历还不足以让他判断,在什么地方,什么话是不能说的。

被逐出沛王府后,王勃在长安逗留了一段时间,随后南下入蜀。

入蜀对王勃来说,是一次被迫的自我放逐。他在《入蜀纪行诗序》中写道“五月癸卯,余自长安观景物于蜀”,口吻似乎洒脱,但结合他当时的处境,所谓“观景物”更像一种自我安慰的说法。

巴蜀的山水确实给了他不少慰藉,让他留下了一批寄情山水的诗作,但远离政治中心意味着远离机会。

在蜀中后期,他写下了《山中》:

长江悲已滞,万里念将归。

况属高风晚,山山黄叶飞。

首句“长江悲已滞”是理解全诗的关键。长江奔流不息是自然常识,说它“滞”(停滞、不流通),显然不是写实。诗人把自己的主观感受投射到江水之上,连长江也在为我悲伤而停滞不流。

第二句“万里念将归”把空间距离直接点出。“万里”是夸张,但夸张的背后是真实的焦虑:从蜀地回绛州,路途确实遥远,而在交通不便的初唐,这种遥远意味着归期难定。

后两句“况属高风晚,山山黄叶飞”,深秋的山中,风从高处来,黄叶满山飘零。这两句表面写景,实际上把诗人所处的环境完全情绪化了。在古典诗歌的意象系统中,“黄叶”“秋风”从来不只是自然现象,它们携带着衰败、凋零、迟暮的固定联想。诗人没有说一个“愁”字,但“愁”渗透在每一片黄叶的飘落里。

仕途没有着落,父亲尚在,家族的期待还在,但他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能回去,回去后又该面对什么。《山中》的悲凉,不只是乡愁,还有一种更深层的不确定感。

03

王勃从蜀中返回家乡后,参加了一次朝廷为选拔“礼乐之士”而设的特考。他为此写了好几封自荐书,但结果是失望的。主考官之一裴行俭对王勃这类才名在外而缺乏实干资历的文人本就不太欣赏,王勃的努力没有改变局面。

随后他通过友人介绍,求得虢州参军一职。虢州在今河南灵宝一带,远离权力中心,但至少是一份正式的官职。然而,更大的灾难在这里等着他。

咸亨五年(674年),王勃在虢州因“匿死罪官奴,恐事泄,杀之”的罪名入狱,按律当斩。这件事的具体经过,新、旧《唐书》都没有给出明确解释,后世研究者多认为其中存在同僚陷害的可能。一个恃才傲物的年轻人在地方官场中得罪了人,被设局构陷,这个推测有其合理性,但缺乏直接证据。

无论如何,王勃在狱中等待秋后处决的那段日子,是他人生中最黑暗的时刻。转机来自唐高宗的大赦,他免于一死,但父亲王福畤因此事被贬为交趾县令,远赴今越南河内一带,王勃在《上百里昌言疏》中表达了对父亲的内疚心情:“嗟乎!此勃之罪也,无所逃于天地之间矣。”

上元二年(675年)秋天,王勃从洛阳出发,沿运河南下,前往交趾探望父亲。途经洪州(今南昌)时,正赶上都督阎伯屿重修滕王阁后大宴宾客。王勃参与了这场宴会,写下了《滕王阁序》。

阎伯屿本意是让自己的女婿在宴会上展示才华,事先已让女婿写好文章背熟,宴会上假意请宾客执笔,众人心知肚明纷纷推辞,唯独王勃“泛然不辞”,提笔就写。阎伯屿起初很不高兴,但听到“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时,也不得不叹服。

王勃在文中写“关山难越,谁悲失路之人;萍水相逢,尽是他乡之客”,写“时运不齐,命途多舛”,写“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这些句子之所以有力,不是因为它们辞藻华丽,而是因为它们的作者确实经历过“失路”和“命途多舛”,而“不坠青云之志”这句话,出自一个刚从死刑中逃脱、前途几乎断绝的人笔下,分量完全不同。

王勃在探望父亲后从交趾返回,渡海时遭遇风浪,落水惊悸而卒。他去世后不久,《滕王阁序》传到长安,唐高宗读后大为赞赏,想召他回朝,得到的却是他已离世的消息。

04

王勃的文学成就,放在初唐的背景下看,有着超出个人才华的意义。他和杨炯、卢照邻、骆宾王一起被后世称为“初唐四杰”。杨炯在《王勃集序》中评价他的诗“壮而不虚,刚而能润”,这八个字精准地概括了王勃诗风的核心特质:有力量,但不空洞;有刚气,但不粗率。

《送杜少府之任蜀州》的“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山中》的“长江悲已滞,万里念将归”,《滕王阁序》的“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这些句子之所以能穿越一千三百多年仍然被人诵读,不是因为它们“用词漂亮”,而是因为它们用最精炼的方式,说出了某种普遍的人类经验:离别、孤独、在困境中不肯放弃的倔强。

得意与失意,相生相随、相辅相成,王勃没有少年得志,也不会有后来的失意,没有仕途的失意,也不会创造出流传万古的诗篇。无论得意还是失意那都是我们独一无二的人生。

千百年后,人们依然记得他写的诗句,能登上阁楼,看到“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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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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