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起实施!有关充电宝的认证标志,新规再次明确

为强化移动电源、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国家认监委制定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移动电源、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试行)》,新版规则自2025年8月15日起实施。

新规中明确了认证标志和准许使用的认证标志式样。

新规指出,认证委托人应当在产品本体的适当位置或产品标牌上加施标准规格认证标志或自行印刷/模压认证标志,并确保认证标志的管理、使用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及国家认监委有关文件的要求。

认证标志式样如下:

购买和使用充电宝

一定要看这个标志

(总台央视记者 李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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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8-04

标签:数码   电池组   式样   强制性产品   锂离子电池   电源   规则   国家   总台   委托人   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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