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决定,这部自2009年施行以来历经两次修正、一次全面修订的法律,时隔4年再度迎来调整,将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9月13日 《新京报》)
此次修法虽仅涉及3条决定、5个条文,却以靶向精准的立法智慧,直击重点液态食品运输、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监管两大突出问题。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的监管漏洞早已显现。据统计,全国现有1.6万余辆罐车从事该业务,此前曾多次出现混运食用植物油、违规装卸导致食品污染等问题,专用容器缺失、作业规范空白、准运管理缺位,让本应严密的食品安全防线出现“断点”。而婴幼儿配方液态乳伴随市场需求扩大,已从2015年修法时的“新生事物”,成为千万家庭的日常选择,但其监管标准此前未与婴幼儿配方乳粉同步,给不法企业留下了可乘之机。这种“问题出在哪,法律就补到哪”的思路,既是对食品安全领域新风险的及时回应,更诠释了“立法为民”在民生领域的深度实践。
图源:视觉中国
食品安全法修改条文不多,每一处修改都紧扣“守护安全”的核心目标,构建起全链条严管闭环。在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领域,修订后的法律创新性引入许可制度,不仅要求经营者配备符合安全标准的专用运输容器,更明确作业人员资质、管理制度等硬性条件,依法取得准运证方可开展业务。该制度设计通过全流程规范,让长期监管薄弱的运输环节,成为食品安全坚固防线。而在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监管方面,法律明确将其纳入“注册管理”,与婴幼儿配方乳粉执行同等标准,意味着从原料采购、生产工艺到标签标识、质量检测,每一个环节都要接受最严格的监管。
此次“小切口”修法,也充分体现了对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的落实。“专用运输容器”对应“最严谨的标准”,“许可制度”对应“最严格的监管”,而后续若有企业违反规定必将面临“最严厉的处罚”。同时,修法也以“最严肃的问责”压实各环节守护职责,表明食品安全领域不存在“法不责微”,无论是违规运输操作,还是生产标准缩水,只要触碰安全底线,就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新食品安全法相关条款,亟待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一方面,加快配套制度建设,明确准运证申请流程、婴幼儿配方液态乳注册细则等,让法律条款尽快落地为可操作的监管举措;另一方面,强化跨部门协同,市场监管、交通、卫健等部门需形成合力,对重点液态食品运输全程跟踪,对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生产全链条监督,确保监管无死角。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更应主动对标法律要求,将安全标准融入生产经营每一个环节。而消费者也应增强维权意识,主动学习食品安全知识,了解常见的食品安全问题及辨别方法,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及时投诉举报,主动成为食品安全“监督员”。
食品安全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久久为功。此次食品安全法修订,既是对当下突出问题的回应,也是对未来治理的铺垫。只有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的立法思路,保持严字当头的监管态势,同时凝聚社会各方的共同力量,才能让“食以安为先”真正从理念照进现实。
文|孔德淇
更新时间:202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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