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已纳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

南都讯 记者王玮 发自北京 5月27日,生态环境部召开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赵柯表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已经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范围,纳入中央对省级党委、政府的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全国已累计办案5.51万件,涉及赔偿金额330亿元,结案的效率持续提高。

赵柯表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已经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范围,纳入中央对于省级党委、政府的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各个省份也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范围,以及地方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成效考核。

据介绍,生态环境部印发了5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线索清单,共计纳入4.6万条线索,交由地方核查办理。生态环境部还指导推动了重大案件的办理,如青海木里矿区重大生态破坏案、宁夏美利纸业污染腾格里沙漠案等重大案件,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深入开展。

截止到昨天,全国已经累计办案5.51万件,涉及赔偿金额330亿元,累计推动修复土壤约5700万立方米,地下水6500万立方米,地表水7.4亿立方米,林地约1.6亿平方米,草地约5.4亿平方米,湿地约410万平方米,农田约1000万平方米,清理固体废物约9800万吨。

赵柯表示,结案的效率持续提高,各地通过磋商达成赔偿协议,以磋商方式结案的案件占比超过95%,磋商结案的办案周期比诉讼案件缩短一半以上。

但赵柯也指出,我们也看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各地在案件办理方面不平衡,有的地方案件数量很多,但有的地方环境质量不一定高,案件数量却偏少。另外,技术保障能力较弱,替代修复开展相对比较滞后。

赵柯强调,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进一步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强化督导考核,继续完善各项制度,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大力开展案例实践,积极推动将改革成果纳入法律。在统筹推进的“统筹”二字上下功夫,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逐步实现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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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5-28

标签:财经   生态环境   损害赔偿   生态   中央   工作   案件   攻坚战   地方   成效   省级   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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