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BAM,碳边境调节机制,碳核算,钢铁,铝
12月1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一揽子关于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立法方案,为2026年1月1日起进入正式实施阶段提供了法律、技术和程序性框架。本文将重点关注以下法案,包括:
● 产品内嵌碳排放计算方法学(C(2025)8151);
● 基准值与免费配额调节值计算(临时文件);
● 默认值的设定和使用规则(C(2025) 8552);
● CBAM证书价格机制(C(2025) 8560)。
以上四个要素共同决定了CBAM机制下的碳成本(应缴证书数量和价格)。对各要素的重点规则、要点更新和相关影响解读如下:
(一)产品内嵌碳排放计算方法
该法案明确定了CBAM纳管产品如何计算和报告产品的温室气体内嵌排放,并分别为进口商和第三国生产商明确界定了申报的具体义务和操作规范。其与此前的CBAM实施条例(Regulation (EU) 2023/956)基本保持一致,在此基础上对以下内容进行了更新、修订或强化:
一是明确企业可选择两种方式进行核算:1)经核查的实际排放值。进口商可以使用出口方提供的排放数据,前提是该数据须符合欧盟要求并通过独立第三方核查;2)默认排放值。若企业无法获取实际数据或数据无法通过核查,则必须使用欧盟规定的默认排放值。默认值根据产品类型和原产国设定,通常高于平均排放水平,具有惩罚性。总体而言,CBAM内嵌碳排放计算的原则是优先使用实际值,真实数据无法获取时则使用默认值。
二是对前体(precursor)的核算进行了简化与更新。明确对无法证明来源、时间或路径的前体,可采用默认规则处理(遵循“从严处理”原则);如果因无法获取前体实际排放值而采用默认值,不影响整体使用实测数据并进行核查。该规则旨在减轻行政负担、确保灵活性。
三是明确间接排放(电力排放)计算中的默认方法是以“电网排放因子默认值”计,仅当申报方能够满足严格证据标准才能以实际电力排放替代默认值。绿证、GOs等能源属性证书或市场化声明不被认可。当前仅水泥和化肥产品需要计算间接排放,我国出口欧盟的水泥和化肥产品规模相对较小,影响相对有限。
(二)免费配额调节实施法案与基准值
当前部分欧盟本土产品仍享有EU ETS的免费配额,为了确保公平性,须CBAM通过“免费配额调节”机制实现:在CBAM应缴纳证书数量中,从产品的内嵌碳排放中扣除“免费配额调节值(FFA)”,其计算公式为:FFA = 基准值× CBAM因子×跨行业修正系数×产品重量。其中,基准值(benchmark)是决定CBAM成本的核心要素。当前欧盟尚未正式发布CBAM基准值(计划在Q1 2026公布),但通过了一份临时基准值(provisional benchmarks)清单供企业成本测算和决策参考。其数值明显低于此前市场预测,将显著抬升CBAM成本。
(三)默认值实施法案
当进口商无法从供应商处获得经核查的CBAM 排放数据时,必须在CBAM 申报中使用默认值。默认值基于某一国家该产品的平均排放强度,并在使用前叠加额外的“加成”(mark-up)。本次默认值法案的附件提供了详细的各国家(地区)、各类纳管产品(CN编码)的排放默认值,其数值显著高于市场预期和此前的泄露版文件,将大幅抬升CBAM成本,且对各国的增加幅度不同。
(四)CBAM证书价格
本次发布的法案明确CBAM证书价格将直接与EU ETS配额的平均拍卖价格挂钩,具体价格由委员会集中完成并定期公布。2026年,证书价格将根据EU ETS当季度的平均配额价格计算;2027年起,计算周期将缩短为按周平均价计算。
总体而言,本次欧盟公布的CBAM基准值下调与默认值上调并行,并在各方面细则中引入了对缺乏实际数据或相关证据的“惩罚性”机制,将对我国钢铁和铝出口商及全球贸易产生长远影响:
一是出口商碳成本将显著抬升。根据测算,CBAM正式实施首年(2026年),欧盟从中国进口的钢铁产品单位碳成本(CBAM证书购买支出)约为181-220欧元;全球范围,预计2026年将形成约120亿欧元的CBAM年度总成本。随着免费配额逐步取消及EUA价格持续上行,到2035年将达到370亿欧元。在使用各国默认排放因子的情况下,将有超过90%的CBAM产品碳成本超过产品价值的10%,31%的产品的碳成本可能超过产品价值的50%。
二是依赖默认值难以为继,进一步倒逼主要国家加快碳市场和MRV体系建设。CBAM的计算规则整体传达了一个信号:使用默认值将一定是成本更高、风险更大的选择;由此倒逼第三国建立符合欧盟要求的排放检监测、核算与核查(MRV)体系,并在制度上降低CBAM义务的规避空间。当前,中国、印度和土耳其均在加速建立本土的碳交易体系,以此满足相关MRV要求。
三是贸易流向与供应链重构风险上升。CBAM通过“按国别设定默认值 + 统一欧盟基准值”的方式,使不同能源和生产结构的国家面临的CBAM成本显著分化。低排放强度国家和企业将在CBAM 实施后获得市场份额提升;高排放生产者则可能退出欧盟市场,转向碳约束较弱的地区。根据预测,2026年后CBAM证书需求将集中来自亚洲(占全球92%),其中中国将成为最大的CBAM成本承担国,土耳其、印度、俄罗斯等也承担大额成本。
一、背景:CBAM步入新阶段
2025年12月1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迄今为止关于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最为全面的一揽子立法方案,为2026年1月1日起进入正式实施阶段(definitive phase)提供了制度框架。其中包含了11项立法文件(涵盖实施条例、授权条例、修订提案)和13个补充性文件(技术附件、影响评估和支持性材料)。12月23日,8项立法文件正式刊登于《欧盟官方公报》(Official Journal),其余立法文件预计将陆续公布。
这些文件共同构成了CBAM下一阶段的法律、技术和程序性框架,也标志着CBAM机制在法律层面已基本成型,即将步入新的阶段。下表总结了本次一揽子立法文件及要点。

以上立法中的实施性法案将于2026 年1月1日(即 CBAM 正式实施阶段开始之日)起正式生效。本文重点关注CBAM应缴价格计算的相关法案和技术细则。
二、CBAM成本计算的逻辑与要素
CBAM的核心目的是拉平进口产品与欧盟内产品的碳成本,确保进口产品承担的碳成本等同于“如果它在欧盟内生产”所承担的EU ETS碳成本。因此,CBAM下的“碳成本”并非简单的“商品碳含量×欧盟碳价”,而是分为三部分:
● 一是产品的内嵌碳排放(embedded emission),可采用出口商提供的经核查的排放数据(实测值)或欧盟发布的按国家划分的默认值。
● 二是对免费配额的调节(free allocation adjustment)。当前部分欧盟本土产品仍享有EU ETS的免费配额,因此为了防止进口产品被“双重征碳”,须在CBAM应缴证书数量的计算中扣除该部分。
● 三是CBAM证书价格(price of CBAM certificates),主要依据EU ETS配额的拍卖成交价确定。
其中,内嵌碳排放和免费配额调节额共同决定了进口商应缴纳CBAM证书数量,相当于为“税基”,CBAM证书价格相当于税率,将基于EU ETS碳价动态变化。图2展示了CBAM证书数量计算的基本逻辑和变量要素:

本次欧盟发布的“一揽子”法案对以上关键要素分别进行了明确或更新,包括内嵌碳排放核算、基准值(免费配额调节)、默认值和CBAM证书定价,本文将进行逐一解读。对于第三国(上游供应链)已支付碳价的要求及计算规则,将在2026年第一季度公布,本文暂不讨论。
三、内嵌碳排放核算方法
3.1 目标与原则
产品内嵌碳排放计算方法实施法案(C(2025)8151)及其附件[1]明确规定了在CBAM框架下,企业在向欧盟进口货物时,如何计算和报告产品的温室气体内嵌排放,包括:
● 内嵌碳排放的定义方式与测算边界
● 实际排放数据与默认值的使用规则
● 需收集和申报的数据类型与要求
● 对含多种前体(precursor)的复杂产品,如何归因等。
● 明确了监测计划和排放报告的具体要求,等等。
总体而言,该法案构成了CBAM合规的技术基础文件,为进口商明确界定了在申报产品内嵌碳排放时应履行的具体义务和操作规范。法案建立在《CBAM实施条例》(Regulation (EU) 2023/956)基础上,希望通过总结过渡期经验,对方法学进行调整,从而提高碳排放核算的准确性,降低规避风险,以及管理负担和合规成本。
3.2 核算边界
实施法案明确,CBAM商品内嵌碳排放的系统边界应依据“汇总产品类别(aggregated goods category)”(附件I)确定——取决于产品类别,系统边界将主要涵盖三部分排放:
● 直接排放;
● 间接排放:仅适用于未列入Regulation (EU) 2023/956 附件II的商品。目前仅水泥和化肥类产品需要计算间接排放;
● 前体(precursor)的内嵌碳排放。
总体上,正式实施期对系统边界的界定方法和原则与过渡期保持一致。
3.3 核算方法选择
实施法案明确:进口产品的碳足迹可根据排放数据的可获得性,通过两种方式进行核算:
一是经核查的实际排放(Verified emissions):
进口商可以使用出口方提供的排放数据,前提是该数据须符合欧盟要求并通过独立第三方核查[2]。该方法允许低碳生产的企业申报其真实排放水平,从而降低需缴纳的CBAM成本,并在碳成本上获得相对优势。
二是默认排放值(Default emissions values):
若无法获得经核查的排放数据,或数据不完整、无法通过验证,进口商则必须使用欧盟规定的默认排放值。这些默认值根据产品类型和原产国设定,通常高于平均排放水平,其政策目的在于:
● 防止排放低报或虚报;
● 激励出口商披露并核查真实排放数据。
总体而言,CBAM碳排放计算规则的逻辑仍是优先使用实际值,真实数据无法获取时则使用默认值(惩罚性)。欧盟对默认值的粒度、地域化与适用限制(以及对电力间接排放的证明标准)做了更严格、更具体的规定,意味着未能提交合规实际数据的进口商和第三国生产商将面临明显更高的风险。
3.4 监测与报告要求
欧盟要求生产装置按照与 EU ETS 一致的规则制定并提交标准化的监测计划。欧盟将提供一个监测计划模板,明确必备要素,以确保第三方核查与监管可以顺利进行。
在监测方法上,CBAM明确允许基于计算或基于测量两类方法,并且可以组合采用:
一是基于计算(calculation-based)的方法:在装置(installation)层面对实际数据的监测,以及在将排放归因(attribute)至具体产品的数据。
二是基于测量(measurement-based)的方法:即通过连续测量烟气中相关温室气体的浓度及烟气流量,来确定排放源的排放量。
在监测内容上,关键要点如下:
● 装置层面的直接排放:包括化石燃料燃烧排放,工艺流程排放,与相关热量流动和物料流动(包括废气,如适用)相关的排放,等。
● 装置层面的间接排放(如适用):涵盖装置内电力消费所对应的排放。应通过对相关生产过程中电力消耗的监测来确定。
● 前体(如适用):对于装置内部生产的前体(不同工序),应记录前体在每个生产工序中的使用量,并计算其特定内嵌排放。对于从其他装置获取的前体,应收集前体的来源信息,包括:原产国、生产装置(唯一识别码、地理坐标等)、生产路线;获取前提的内嵌碳排放核算及核查报告,明确报告起止时间等。每个生产工序数据均应单独记录。
3.5 前体的计算要求
为了减轻企业报告和行政管理负担,本次实施法案对涉及前体的核算与报告要求进行了简化与更新:
● 如果一个复杂产品[3]所用的前体在不同申报年度生产,将默认假设所有前体均在该复杂产品的生产年份生产,除非企业提供证据并通过核查。
● 如果同一前体(同一CN Code)来自多个工厂(生产装置),将默认把所有工厂的前体排放做加权平均计算,除非企业能证明某个生产流程只是用了某一个(或部分)工厂的前体。
● 如果因无法获取前体数据实际值而采用默认值,并不影响该复杂产品整体采用实测数据。即,允许一个或多个前体使用默认值的“混合申报计算”方法。
以上规则旨在减轻数据收集核算与行政管理负担,确保灵活性。但需要注意的是,对无法证明来源、时间或路径的前体,默认规则会自动“从严”处理,以防止核算套利和规避。因此,企业)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尽可能使用实测值或证据证明,减少CBAM成本。
3.6 间接排放的计算
根据法案,间接排放(电力排放)默认方法是以“默认电网排放因子”计,仅当申报方能够满足严格证据标准才能以实际电力排放替代默认值。
3.6.1 默认电网排放因子的设定
欧盟在《默认值实施法案附件》文件中的Annex II给出了126个国家和地区的默认电网排放因子数值,并声明所有数据基于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EA)的数据。其中,中国电力排放因子是0.605 tCO2eq/MWh,比目前国家公布的2022年全国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0.5366 tCO2eq/MWh要高。这主要是由于IEA的数据是基于最近5年的电力排放因子平均计算得到。
根据CBAM法规,当前仅水泥和化肥类别下的产品需要计算间接排放。我国出口欧盟的水泥和化肥产品规模相对较小,影响相对有限。但与其他国家和地区比较,中国数值处于中等偏高的位置。以水泥产品为例,其他主要进口来源国(土耳其、艾尔及利亚、乌克兰、埃及等)的电力默认排放因子均在0.3-0.5 tCO2eq/MWh区间,中国企业将显著失去竞争力。
3.6.2 实际电力排放的证明要求
尤其对于直购电协议(PPA)的使用,法案要求必须证明“真实、同步、可追溯的物理供电关系”,而不仅是财务或证书层面的绿电。
对PPA认可的具体要求总结如下:
一是合同层面,需确保真实、直接的购电关系:
● 必须存在直接的PPA,连接电力生产装置与CBAM货物生产装置。
● 若有中介,只能是三方单一合同,不能是多份拆分合同或“背靠背”安排;
● 不接受仅基于证书或市场化声明的间接购电。能源属性证书,如绿证、欧盟担保证书(GOs)等,均不能被用于计算实际值。
二是计算层面,须提供发电侧与用电侧在小时级时间维度上的电量匹配证据。具体而言:
● 来自智能计量系统的数据,证明:
1)发电端的实际发电量;
2)用电端在同一计量周期内接受了等量电力;
● 时间匹配要求上,发电与用电必须发生在同一计量周期,该周期不得超过1小时(接近实际供电)。
三是物理层面,须证明发电装置与用电装置(CBAM生产装置)间存在真实的电网物理连接,证明文件可来自输电系统运营商(TSO)、公共主管部门、电网企业或其他权威机构出具文件。
四、免费配额调节实施法案与基准值
4.1 目标与原则
CBAM基准值(benchmark)是决定 CBAM 进口成本的核心要素,其设计基础来自EU ETS 中的基准值体系,反映欧盟内部最高效生产设施的排放强度——在EU ETS 下,排放不超过基准值的部分不需要承担CO₂成本,即部分欧盟本土产品仍享有EU ETS的免费配额。为确保CBAM体系的公平性,这一“免成本区间”必须体现在进口产品的 CBAM 计算中。
具体而言,这通过CBAM免费配额调节(基准值扣减)机制实现:即在计算应缴纳的 CBAM 证书数量时,从产品的内嵌排放(须为经核查的实际值)中扣除基准值对应的排放量。本次发布的免费配额调节(free allocation adjustment)实施法案[4]提供了具体的计算方法,使CBAM证书计算规则可以镜像反映EU ETS的免费配额退出进程。
4.2 免费配额调节值核算方法
在该实施法案中,欧委会引入了一种新的 CBAM 成本计算方法,在已计算出的 CBAM 证书需求量基础上,扣除一部分对应 EU ETS 中仍存在的免费配额比例,即免费配额调节值。其具体计算公式如下[5]:

可以看出,免费配额调节值直接由四个参数变量决定:

以2026年一批热轧钢卷产品(高炉-转炉BF/BOF工艺)为例,其对应的基准值(BM)为1.53tCO₂/吨产品;已知2026年的CBAM系数为97.5%(ETS免费配额发放比例),假设CSCF为1(免费配额需求量未超过配额总量),该批次产品总重100吨,那么:
免费配额调节值=1.53tCO₂/ton×97.5%×1×100 ton =149.175 tCO₂
假设该批热轧钢卷经核查的实际内嵌碳排放为2.2 tCO₂/吨产品,那么最终其应缴纳的碳排放证书数量为:
CBAM证书数量=2.2tCO₂/ton×100 ton -149.175 tCO₂ = 70.825 tCO₂
可以看出,免费配额调节值(FFA)主要取决于CBAM基准值,并随CBAM因子和跨行业修正系数动态变化——这三个变量均与EU ETS直接挂钩。其中CBAM因子将随免费配额削减比例逐步增加而动态降低。欧盟委员会已明确2026-34年逐年变化幅度如下:

4.3 基准值的设定
目前,欧委会尚未正式发布最终CBAM 基准值,根据计划,其将在2026年第一季度(Q1 2026)正式公布。但欧委会已通过了一份临时基准值(provisional benchmarks)清单,将在未来几个月内为企业成本测算和决策制定提供实际参考依据,也展示了重要的线索:
● 适用的 CBAM 基准值将取决于每种产品背后的生产工艺路线。当供应商申报排放时,需要构建覆盖整个生产链的“基准画像”。例如在钢铁行业,熔炼、连铸、轧制等不同工序对应不同基准值;
●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公开的临时基准值明显低于2025年11月流传的泄漏版草案。例如,热轧卷在高炉-转炉(BF/BOF)工艺下的基准值从初版的1.530降至1.370 tCO₂/吨钢,在DRI-电弧炉工艺下则从1.033降至0.481 tCO₂/吨钢[6]。这将显著抬升相关出口商的碳成本。
● 当前公开的 CBAM 基准值仍属临时值,将在2026–2030 年 EU ETS 基准值修订完成后更新。对部分产品而言,由于 EU ETS 基准值方法学调整,2028 年后基准值可能进一步发生变化。
五、默认值实施法案
5.1 目标与原则
核算方法学法案已明确,当进口商无法从供应商处获得经核查的CBAM 排放数据时,必须在CBAM 申报中使用默认值(default value)。默认值基于某一国家该产品的平均排放强度,并在使用前叠加额外的“加成”(mark-up),具有明显的惩罚性导向。由此也可以看出,CBAM的制度目标不在于为缺乏数据的企业提供“合理估算”,而是传递一个信号:使用默认值是一种成本更高、风险更大的选择;由此倒逼第三国建立符合欧盟要求的排放检监测、核算与核查(MRV)体系,同时也防止企业通过默认值规避真实排放水平,从制度上降低“碳泄漏”和规避空间。
本次公布的默认值实施法案[7]解释了欧盟委员会如何为不同国家/地区的不同产品设定碳排放默认值,法案附件[8]则详细提供了各国家/地区每个CN编码的默认值,包括:
● 直接排放(direct emissions)
● 间接排放(电力相关,indirect emissions)
● 总排放(total emissions)
5.2 默认值的制定依据
此次最终版默认值是基于欧盟联合研究中心(JRC)构建的模型计算得到,该模型利用了包括国际能源署(IEA)等公共数据库以及行业协会的数据。对于过渡期数据充足且具有代表性的“产品类别-原产地”组合(有效数据点超过30个,且该原产地在相关产品进口中的市场份额超过3%),当其数据的第90百分位值(较高值)高于JRC 最初设定的默认值时,欧盟将直接采用该第 90 百分位值作为新的默认值。
为确保所有 CBAM 进口商品进入欧盟时都不会缺少排放参考值,文件明确:如果某国不存在对应的国家默认值,则应使用该产品编码(CN Code)下排放强度最高的十个国家的平均值。如果某国在列表中但某CN编码没有对应值,仍需使用其他国家的平均值。对于原产地不明的前体,其默认值也将直接采用该前体产品中排放强度最高的原产地所对应的默认值。
5.3 加成机制的引入
委员会指出,为弥补现有默认值方法的不足,将引入加成(mark-ups)机制——即从2026年起,进口商使用的默认值将按以下幅度逐年上调:
● 2026 年:+10%
● 2027 年:+20%
● 2028 年及以后:+30%(暂定)
欧盟解释,这些上涨幅度将反映CBAM 的逐步实施,以及EU ETS中免费配额的逐步减少,但主要还是对依赖默认值进行申报的企业面临不断上升的碳成本压力。
一个特殊例外是,化肥产品在初期适用的默认值加成被限定为 1%,显著低于其他行业,并引入了“紧急制动”条款,允许在化肥产品引发内部市场较大震荡的情况下,将特定化肥产品临时排除在 CBAM 适用范围之外。欧盟对化肥产品的特殊安排旨在降低短期内对农业投入品价格和粮食安全的冲击风险。
六、CBAM证书价格
6.1 目标与原则
文件C(2025) 8560 final明确了CBAM证书的价格形成机制,该机制明确CBAM证书价格将直接与EU ETS配额的平均拍卖价格挂钩,价格计算将由委员会集中完成并定期公布,以增强企业的规划确定性。CBAM 定价与 EU ETS 的对齐,旨在确保CBAM证书价格尽可能真实地反映欧洲生产商实际承担的碳成本,也将EU ETS的价格波动风险直接传导至CBAM成本核算中。
需强调,尽管 CBAM 证书价格与 EU ETS 的市场拍卖价挂钩,但 CBAM 本身并不构成一个独立的价格形成市场。其价格适用规则、排放核算方式和缴费义务均由行政法规统一规定,进口商只能被动按价履约,因此本质上仍是“行政定价主导”,而非市场化定价。
6.2 具体规则
具体而言:
● 2026年,证书价格将根据EU ETS配额当季度的平均价格计算;
● 2027年起,计算周期将缩短为按周平均价计算。
七、潜在影响分析
7.1 钢铁与铝出口商的碳成本将显著抬升
与此前的预期相比,本次欧盟公布的CBAM基准值下调与默认值上调并行,部分国家钢铁与铝出口的碳成本(用于购买CBAM证书的支出)或将出现显著抬升。具体如下:
7.1.1 基准值的影响
在制度设计上,进口商需要为“高于基准值的内嵌碳排放量”购买CBAM证书,并按照CBAM系数进行调整。基准值数值是基于产品具体生产路线、并锚定欧盟最先进装置的排放水平设置的。因此,第三国生产商的产品实际碳排放水平与欧盟的基准值差距越大,其需要承担的碳成本也就更高——对于以化石能源和高炉路线为主的中国、印度等欧盟主要钢铁产品来源国,其实际排放强度往往系统性高于欧盟基准水平,导致即便在使用实际排放值申报的情况下,仍难以充分受益于基准值机制。
本次公布的CBAM临时基准值较此前市场预期显著下调,进一步放大了碳成本差异。
7.1.2 默认值的影响
若进口产品无法提供经核查的实际排放数据,其内嵌排放将按照欧盟委员会公布的默认值计算。与基准值采用“欧盟内先进水平”相反,默认值基于全球或特定国家的高排放水平设定,遵循“采高不采低”的原则。此外,默认值还将叠加逐年加成机制,导致“继续使用默认值”的边际成本不断上升。
为说明CBAM基准值和默认值更新带来的影响,选取热轧钢铁产品(CN 7208)作为案例,分别估算两大欧盟进口来源国——中国和印度,在当前的默认值和基准值下面临的碳成本。结果显示,2026年,中国和印度出口的热轧钢(假设均为BF/BOF生产工艺,即使用相同基准值),分别需要增加每吨产品181-222欧元和289-354欧元,用于CBAM证书购买。对于相关出口商而言,这意味着单位产品碳成本的“跳升式”增长,在低利润率产品中具有决定性影响。

根据Fastmarkets的预测[9],2026年(启动首年)将形成约120亿欧元的CBAM年度总成本。而随着免费配额逐步取消(CBAM因子逐渐归0)及EUA价格持续上行,CBAM 成本也将逐年累积上升,到2035年,CBAM年度总成本将达到370亿欧元,年均增长率14%。在使用各国默认排放因子的情况下,将有超过90%的CBAM覆盖产品的碳成本将超过产品价值的10%,其中31%的产品的碳成本甚至可能超过产品价值的50%。
7.2 依赖默认值难以为继,倒逼主要国家建立完善碳市场和MRV体系
CBAM默认值设置具有明显的惩罚性,如果按照实际排放数据(按各自国家的平均值计)计算,相关碳成本将显著下降。在上述中国和印度热轧钢案例中,假设实际排放值为各自国家排放平均值,其他条件(基准值、证书价格范围等)不变,则估算可发现使用实际排放数据的CBAM证书成本相比使用默认值可降低30-50%(图6)。

因此,进入CBAM正式实施期后,依赖默认值申报将难以为继;能否提供可核查的实际排放数据将成为出口商竞争力的关键。目前,中国、印度、土耳其等将受较大影响的出口国均已加快部署和建立本土碳排放交易体系,以推动数据监测、核查与报告(MRV)体系的建设与合规性:

7.3 贸易流向与供应链重构风险上升
CBAM通过“按国别设定默认值 + 统一欧盟基准值”的方式,对不同能源和生产结构的国家进行隐性分组,使得各国面临的CBAM成本也显著分化。根据Fastmarkets预测9,2026年后CBAM证书需求将集中来自亚洲,占全球需求的92%,其中中国将成为最大的CBAM成本承担国(年成本约60-91亿欧元),土耳其、印度、俄罗斯等也承担大额成本(图8)。

尽管贸易流向的调整可能部分缓解欧盟内部的价格压力,但也将加剧企业对未来需求、成本和市场准入不确定性的暴露,因此欧盟进口商将被迫调整其采购网络和供应链至碳强度更低的供应国和产品;低排放强度国家和企业将在CBAM 实施后获得市场份额提升;高排放生产者则可能退出欧盟市场,转向碳约束较弱的地区。因此,CBAM足以在中长期内显著改变全球贸易结构与供应链布局。
此外,欧盟正已发布CBAM“扩容与强化”提案,计划自2028年起将180种钢铝密集型下游制成品纳入CBAM范围,覆盖机械、汽车零部件等工业供应链产品[10]。这意味着整个上下游产业链的碳成本都将暴露在CBAM压力下,相关影响将进一步扩大。
注:
[1]资料来源:EU Commission (2025) Implementing act on calculation methodology C(2025) 8151 final, Brussels, 2025/12/10,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4a278ac-6212-4a3d-bd3b-060a32dab8d6_en?filename=
IA%20on%20Methodology_0.pdf
[2]注:核查原则及流程要求可见本系列报告之《CBAM最新实施细则解析:核查资质认可与核查程序要求》(兴业研究,2025)
[3]注:复杂产品(complex good)即具有一个或多个前体(生产原辅料中有被CBAM覆盖的产品)的商品。与之相对,简单产品(simple good)即不含前体的商品。
[4]资料来源:EU Commission (2025) Implementing act on free allocation adjustment,Brussels, 2025/12/17,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446fe08-4213-4bb4-8737-3a9b87e42763_en?filename=
IA%20on%20Free%20allocation_0.pdf
[5]注:该公式适用于“简单产品”(不含前体),对复杂产品还需计入前体的特定内嵌碳排放
[6]资料来源:EUROMETAL (2025),EU Commission finalizes CBAM benchmarks, default values ahead of January 2026 launch EUROMETAL,2025/12/10 [2025/12/24]
https://eurometal.net/eu-commission-finalizes-cbam-benchmarks-default-values-ahead-of-january-2026-launch/
[7]资料来源:EU Commission (2025), Implementing act on default values C(2025) 8552 final Brussels, 2025/12/16,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6cca669-7cad-4cbf-b677-cded116def9f_en?filename=
IA%20on%20Default%20Values_0.pdf
[8]资料来源:EU Commission (2025), Annex to the Implementing act on default values C(2025) 8552 final Brussels, 2025/12/16,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3384a08-2d42-4af9-b6c1-fc1ca076733e_en?filename=
Annex%20to%20IA%20Default%20Values_0.pdf
[9]资料来源:Fastmarkets (2025) Provisional CBAM benchmarks announced: how will this restructure global trade? Fastmarkets 2025/12/17 [2025/12/29]
https://www.fastmarkets.com/insights/provisional-cbam-benchmarks-announced-how-will-this-restructure-global-trade/
[10]注:具体分析可见本系列报告之《CBAM二次改革提案发布:“扩围与强化”的要点与影响解读》(兴业研究,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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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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