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十堰市发改委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十堰市2025版)予以公告,目录清单涉及交通服务收费、公用事业服务收费、其他特定服务收费等
其中: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城区3元—5元/小时。
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城区2.4元/户·月。
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主终端每月不超过25元,副终端每月不超过8元。
住房物业管理费:城区有电梯0.9元-1.5元/㎡·月,无电梯0.5-1.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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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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