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直播间通过AI技术使用其它单位领导肖像伪造宣传视频,在伪造的视频中通过虚构与该单位领导的关系,欺骗消费者……近日,荣宝斋有限公司发布《郑重声明》(以下简称“《声明》”),其中称,近期收到相关举报,百度直播平台内一直播间冒用荣宝斋及荣宝斋领导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百度方面暂未就此事向大皖新闻回应。荣宝斋方面在《声明》中表示,平台信息显示,涉事直播间的运营主体是河南栾川县某百货店。12月23日,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回应大皖新闻记者表示,根据注册地址未能找到涉事商户及经营者,未能开展进一步调查,不予立案的结果已经告知当事方。
荣宝斋声明:单位领导肖像被他人直播间通过AI技术伪造宣传视频
近日,大皖新闻记者注意到,荣宝斋官网12月17日发布了一则《声明》,落款单位为荣宝斋有限公司,时间是2025年12月10日。该《声明》表示,近期,荣宝斋收到相关举报,百度直播平台内名为“国际珍宝馆甄选中心”的直播间冒用荣宝斋及荣宝斋领导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同时对消费者形成欺诈风险。”
《声明》还表示,该直播间通过AI技术使用荣宝斋领导肖像伪造宣传视频,在伪造的视频中通过虚构与荣宝斋领导的关联关系,恶意渲染其出售商品的所谓“升值空间”、欺骗消费者有机会与荣宝斋领导见面、以通过人脉关系获取“高收益”等为噱头蒙骗广大消费者,诱导观众购买相关藏品。
荣宝斋方面在《声明》中提醒广大消费者,该直播间与荣宝斋及荣宝斋领导或其他人员无任何关联,其所宣传、声称的“藏品高额升值空间”“特殊资源背景”等均为虚假信息,请勿轻信;请提高警惕,谨慎甄别各类直播带货中的宣传信息,切勿被“业界知名”“人脉资源”“高收益”“稀缺性”等噱头误导,避免自身财产权益受损。如已因该直播间的虚假宣传遭受损失,请及时通过直播平台、市场监管部门及其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据荣宝斋官网介绍,荣宝斋前身“松竹斋”,始建于清康熙十一年1672年,1894年更名为荣宝斋。1950年公私合营,“荣宝斋新记”挂牌,1952年荣宝斋成为国有企业。此后,荣宝斋逐渐转型为集书画经营、文房用品、木版水印、装裱修复、拍卖典当、出版印刷、展览展示、教育培训、茶文化、进出口贸易等于一体的综合性文化企业,现隶属于中国出版集团公司。
在上述《声明》中,荣宝斋方面表示,根据直播平台公布的信息,该直播间的运营主体为栾川县某百货店,“就该直播间的上述违规行为,我单位已向网监、公安及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我单位将坚决追究相关侵权方及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持续跟进相关部门的调查进展,全力维护市场秩序及公众利益。”

网页截图。
12月22日,大皖新闻记者联系了荣宝斋有限公司,表示希望了解事件的进展情况。12月23日,荣宝斋方面回复大皖新闻记者表示,暂时不便接受媒体采访。
涉事地市场监管部门回应:未找到该店,不予立案
12月22日,在百度直播平台上,大皖新闻记者搜索了“国际珍宝馆甄选中心”,结果显示,该账号未发布任何内容,粉丝数为1336,记者未看到该账号开了直播。大皖新闻记者通过平台发布私信联系该账号,表示希望了解一下荣宝斋发布的《声明》中所说的情况,截至发稿时并未收到回复。
记者注意到,“国际珍宝馆甄选中心”账号简介中未介绍账号运营主体,但账号页面的“店铺”版块显示有一个商品,记者点击进去后发现是一款瓷器产品,但店铺名称并不是“国际珍宝馆甄选中心”,而是“**陶瓷馆”,该店铺开店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店铺资质证照中有一张营业执照的照片,其上显示的一个体工商户名称正是荣宝斋《声明》中所说的栾川县某百货店的名字。
12月22日,大皖新闻记者通过平台与上述陶瓷馆店铺客服进行了沟通,对于荣宝斋发布的《声明》的情况,客服人员回复表示“我这里是**陶瓷馆哈”,客服称自己不清楚情况,也不愿提供相关负责人联系方式,并未进一步回应。
12月23日,大皖新闻再次在百度直播平台搜索“国际珍宝馆甄选中心”,结果显示该账号页面下已没有之前的“**陶瓷馆”店铺链接。记者随后询问客服人员是否是该店铺删除了相关链接,客服人员回复表示,“我只是客服,不是我弄的。”


12月23日,直播平台上“国际珍宝馆甄选中心”账号页面下已没有前一天的店铺链接。
12月23日,大皖新闻记者联系了河南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关于荣宝斋有限公司发布《声明》中所说之事,一位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告诉记者,最终的结果是不予立案,反馈结果已经通过12315平台短信告知到当事方,告知的时间是12月15日。对于不予立案的原因,该工作人员表示自己并不清楚。
记者随后联系了上述百货店注册地址所在地的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表示,根据该店的注册地址,他们并未找到该店铺及其经营者,未能开展进一步调查,所以不予立案,下一步可能将该个体工商户列入经营异常的名录。
12月22日,大皖新闻记者拨打了百度方面相关的公开电话,工作人员表示会将记者反映的情况反馈给相关部门,但截至记者发稿时,暂未收到百度方面的回应。
律师:网站平台应当落实主体责任
近期,AI换脸滥用现象引发社会关注,演员温峥嵘曾公开表示自己遭遇“冒牌直播”。
11月14日,“网信中国”微信号曾发文《网信部门从严整治利用AI仿冒公众人物开展直播营销问题乱象》,其中表示,近期,有网络账号利用AI技术仿冒公众人物形象,在直播、短视频等环节发布营销信息,误导网民,涉嫌虚假宣传和网络侵权,严重破坏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网信部门严厉处置一批违法违规网络账号。同时,督促网站平台发布治理公告,举一反三,开展集中清理整治,目前已累计清理相关违规信息8700余条,处置仿冒公众人物账号1.1万余个。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博告诉大皖新闻记者,相关主体在未经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利用当事人的肖像,通过AI“换脸”技术制作宣传视频,除了侵犯肖像权外,还可能涉嫌侵犯名誉权、知识产权,而且还可能会衍生出其他违法犯罪问题。网络用户应当提升法律意识,规范操作。一方面,不做侵犯别人合法权益的事情,一方面,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网站平台应当应该落实主体责任。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孙亚磊表示,根据《关于进一步压实网站平台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的意见》的规定,网站平台应当加强账号规范管理、健全内容审核机制、提升信息内容质量、规范信息内容传播等。
大皖新闻记者 曹庆
编辑 张大为
更新时间:2025-12-24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date("Y",time());?>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