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上海高端餐厅!女子气炸:花3621元吃饭却不让拍视频;餐厅回怼:顾客无理取闹

近日,上海一家高端餐厅

的用餐规则引发争议


有顾客在网络上表示,其在上海一家高端餐厅用餐时,拍摄了一条6秒的厨师烹饪视频,立刻被工作人员微信提醒店内不能拍视频,让她感到不愉快。


据悉,该网友提前预约了上海某网红餐厅的座位,支付定金后收到了一条微信预约确认消息。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这家餐厅的用餐提醒,除了禁止录像,还包括不提供打包服务、不接待10周岁及以下儿童等,引发争议。7月10日,记者联系到这家餐厅,对方拒绝采访。



该网友称,用餐时,身后站着两名服务员,她感觉就餐时在被“偷窥”,一顿饭花了3621元,用餐体验却并不愉快。



事后,她在平台上写下了体验并打了低分。很快,餐厅对这条评价发起投诉,并在理由中写“客人无理取闹”,认为其在用餐前不看预约信息的内容,有错在先。记者注意到,这条餐厅的投诉被平台驳回。


这名顾客称,收到的餐厅预约确认链接需要点开才能看到详情,不许拍视频等要求就隐藏在其中,但她没有点开链接。


记者联系到这名顾客。她表示,事发后商家并没有联系过她进行解释或者道歉。


7月8日,记者联系到上述餐厅,工作人员表示:“不接受媒体采访”,对消费者网上发帖一事,未作任何回应。


对此,有网友表示:

这家餐厅规矩太多



也有人认为:

餐厅的规矩没毛病

“是去吃饭的,不是去拍视频的”



律师解读


江苏中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滕尚丽律师表示,餐厅的规定是否属有效契约,应当审查规定的内容是否合法合理,在消费前是否有明确告知,顾客是否有选择权等。在这种情况下顾客前往就餐才形成契约。


若条款加重顾客责任、排除酒店义务或告知不充分(如小字、隐藏页面等),属于格式条款或霸王条款内容,即使顾客前往就餐,该部分规定也不构成默示,对顾客没有约束力。在上述事件中,顾客收到的餐厅规定是否属于格式条款,需要进行合规审查。


对于发帖网友认为的服务人员窥探了自己的手机,滕尚丽表示,如果工作人员持续紧盯顾客,可能会侵害用餐顾客的隐私,建议餐厅通过公示“禁止拍摄视频”的规定代替人工监督。


关于该餐厅的其他规定,滕尚丽认为,部分规定不合理,比如禁带酒水属于餐饮服务行业传统的“格式条款”,限制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属于无效条款。


滕尚丽认为,“餐厅不接待10周岁及以下儿童”也存在争议,未成年人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餐厅用餐必须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陪同。虽然商家享有自主经营权,但要是阻止成人带儿童进入用餐,则可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平等交易权的规定。建议餐厅采取更为委婉和柔和的策略,平衡好双方的关系。


对此,你怎么看?

来源:上观新闻、现代快报、微观上海、网友评论、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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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7-14

标签:美食   餐厅   无理取闹   上海   顾客   女子   视频   条款   记者   网友   中华人民共和国   选择权   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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