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平湖农商银行被罚125万元:贷款管理不到位,发放用途不合规的流动资金贷款

来源:金融一线

6月25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嘉兴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因贷款管理不到位,发放用途不合规的流动资金贷款,被罚款125万元 。

同时,沈佳(时任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翁铮远(时任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独山港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陈春燕(时任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林埭支行行长)、曹凯健(时任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黄姑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华佳磊(时任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李娜燕(时任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当湖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因贷款管理不到位,发放用途不合规的流动资金贷款,被警告。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嘉金罚决字〔2025〕3号

贷款管理不到位,发放用途不合规的流动资金贷款

罚款125万元

嘉兴金融监管分局

2

沈佳(时任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

警告

3

翁铮远(时任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山港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

警告

4

陈春燕(时任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埭支行行长)

警告

5

曹凯健(时任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姑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

警告

6

华佳磊(时任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警告

7

李娜燕(时任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当湖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

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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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6-27

标签:财经   平湖   贷款   流动资金   浙江   用途   银行   商业银行   农村   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   工作   独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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