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1月8日,高新发展在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均未参与成都高新倍特启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直接投资。公司下属参股子公司成都倍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该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开展业务,对该合伙企业出资比例为0.1009%。目前题述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对公司影响极小。上市公司相关信息请投资者以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编辑 楚丽君)
更新时间:2026-01-09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