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曹县农商行被罚超70万元,四名责任人均被罚1.5万元|大鱼财经

近日,山东一家地方农商行因占压财政资金、违反信用信息管理规定等五项违法违规事实,被监管罚款70.4万元。相关四名责任人同时均被罚款。

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官网显示,山东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文称“曹县农商行”)因存在五项违法违规事实,具体包括: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占压财政资金;违反信用信息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同时,时任曹县农商行信贷管理部总经理许某、信贷管理部科员李某、副行长许某、运营管理部总经理郭某霞因对上述违法违规事实负有责任,被分别罚款1.5万元。

曹县农商行成立于2015年12月2日,注册资本为78437.71万元,目前有40家分支机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末,该行总资产为185.49亿元,当年实现营收7.68亿元,净利润为1.03亿元。2017年末,该行的不良贷款率已经达到了2.84%。谢彬为曹县农商行的法定代表人,同时为该行董事长,持有该行0.2589%股权。

作为地方中小银行,曹县农商行股权结构分散,个人股东持有大多数股权。天眼查显示,目前曹县农商行有1366个股东,持股在5%以上的股东仅有两家,第一大股东为山东省三利轮胎制造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3074%,第二大股东为山东凯旋橡胶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1133%。

自成立以来,曹县农商行多次收到监管罚单,违法违规事实包括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超期、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等,累计被罚总金额超过100万元。

记者:刘瑾阳 编辑:郑楚翘 校对:汤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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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7-22

标签:财经   曹县   山东   大鱼   商行   责任   事实   股东   山东省   年末   账户   股权   中国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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