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污染,进一步提高辖区空气环境质量。2025年9月12日,咸阳市生态环境局乾县分局对辖区企业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现场尾气排放抽测。
在现场检查过程中,乾县分局执法人员来到人科机械设备(陕西)有限公司、高科建材(咸阳)铝材科技有限公司、高科建材(咸阳)管道科技有限公司、陕西科力特种橡塑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重点查看了机械的环保信息标签、出厂日期、机械名牌等相关信息,并对在用的16台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尾气排放抽测。经现场检测,16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全部检测合格。
下一步,乾县分局将持续加大对辖区内所有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执法监管力度,严防不合格、不达标、不环保的机械继续使用,以实际行动推动县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谷静)
更新时间:202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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