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吴桥县上村陈庄有个大地主名叫陈凤卿,其父陈际泽,为人奸诈,人称“大白脸”。他利用权势,巧取豪夺,靠剥削手段霸占了穷人的几百亩地,成为全村首富。“大白脸”死后,由陈凤卿继承其衣钵,执掌家业。
他为人之狠毒,比其父有过之而无不及,绰号“九钩子”。陈凤卿的剥削方式,主要是地租、高利贷和雇工剥削。他的地租,高于一般地主,交租的期限,不在秋后,而在清明节前后。多数佃户交不起,只好托人说情,结果地租算做借粮,三分行息,秋后本利一齐还清。“倒四六”的租额加上三分利息,农民一年的辛苦所剩无几。
在高利贷方面,最低是三分行息,另有印子钱(又名折子钱。即放债人以高利息放出贷款,限借债人分期偿还,每次还款,都在预立的折子上加盖一印,故名。如至期不还,即加重处罚)、倒坐利息(借钱先在本银内扣除一个月或数月的利息),叠利行息(也叫驴打滚,当年还不起,第二年即本利相加,另换借契)、加小钱(借款人取债时,每百文内加小钱(小钱在市场上每两个顶一个)等多种盘剥方式,使许多人不得已充当其奴役。
平时他家有长工20余名,仆妇婢女10余名,季节短工数十名。清光绪三年(1877年),吴桥大旱。陈凤卿趁人之危,大放高利贷,兼并土地。一年中仅指地作押的文契,多达千余份,土地暴增万余亩,占地遍及吴桥、宁津、东光、南皮四县,一跃成为全县第一富户。
陈凤卿暴富后,生活极端奢侈腐化。自1880年起,雇用工匠300余名,占地200余亩,历时五年,修了一座富丽堂皇的庄园。庄园四周,建有围墙、碉楼,并雇有护院打手20余名,购置长短枪30余支。打手们狗仗人势,经常荷枪实弹,尾随其主子,到处催租讨债,欺压群众.许多佃户常因缴不起租粮,而被殴打或抄家。
陈凤卿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绫罗绸缎。一天的挥霍,相当于穷人家半年的费用。他经常仗势奸淫良家妇女。当时该村一佃农的女儿因被他逼奸,羞忿难忍,悬梁自尽。他的第五个儿子,瞎了一只眼睛,人称“瞎五子”,更是横行乡里。无恶不作,常把穷人的姑娘强买过来,任意糟践之后,再以高价贩卖出去。
1945年吴桥解放,陈家的庄园为人民政府没收,改建为地区疗养院。土地与浮财重新回到了劳动人民手中。
更新时间:202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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