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任董事长全部落马,为什么他们掉进同一条河?

最近,中超公司董事长刘军落马了,这是中超公司连续第6位董事长落马,这个职位有这么高危吗?身正不怕影子斜,他们都是败在一个“钱”字上。

连续6届董事长落马

1. 南勇:2010年3月被查,2012年6月获刑10年6个月。

2. 杨一民:2010年3月被查,2012年2月获刑10年6个月。

3. 马成全:2023年4月被查,2024年8月获刑10年6个月。

4. 于洪臣:2023年3月被查,2024年3月获刑13年。

5. 李毓毅:2023年4月被查,2024年8月获刑11年。

6. 刘军:2023年8月被查,2025年7月获刑11年。

刘军,不仅获刑11年,他还处罚金人民币110万元,这样的宣判力度,能敲山震虎吗?

还是老问题:是否权力过于集中造成了贪污腐化?从刘军的履历看出来端倪,他曾任中足联筹备组副组长,2021年成为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主要负责的是职业联赛商务开发,这类油水很大的岗位,容易滋生贪腐。权利的过于集中,是不是导致贪腐的最大诱因?在一系列的商业赞助和商业活动中,刘军起到的是什么角色?

连续6任董事长,都不能独善其身,不义之财的诱惑力简直太大了,他们总是铤而走险,怀着侥幸心理,认为不会被发现。

刘军的敛财之路,和很多贪官污吏的敛财之路高度相似,都是依靠手里的无上权利,直接谋取私利,收受贿赂是最常见的做法,刘军倒下去,继任者会不会重蹈覆辙?

权利的监督真空,让咱们的足球生态一直处在亚健康状态,不然不会连续6任管理者都掉进同一条河水里,是不是咱们的监督机制本身,没有起到效果?

是该好好反思了,难道出现6次还不值得警醒吗?

足球不是法外之地,中超公司和足协这些官员不能蛇鼠一窝,沆瀣一气,他们应该建立起来互相监督机制,才能有效杜绝腐化。

足协和中超公司名义上是相互脱离的,实际上都在大环境下不能独善其身,足协和中超公司所触犯的法律法规无非离不开一个“钱”字。

我觉得财产公示制度是可以借鉴的,可以杜绝隐晦的收入来源,只是很多人说它不符合中国国情,那么怎么才能让足球人员的收入更加透明化呢?大家都来想办法,需要全社会的群策群力,才能还给足球一片朗朗晴天。

(图片来源于网络)

展开阅读全文

更新时间:2025-08-02

标签:体育   董事长   足协   公司   足球   独善其身   权利   杜绝   贪污腐化   收入   敲山震虎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