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频次提升,限制放开!2月起执行

河北廊坊:全面放开公积金提取频次限制

1月29日,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全面放开住房公积金提取频次限制的通知》,自2026年2月1日起实施。

一、提取频次

全面取消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关于“提取时间间隔应满12个月”的限制。缴存人符合相应提取情形的,可根据实际需要自主选择提取时间,不受提取频次限制。

二、适用情形

天津: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符合情形按照购首套住房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1月26日,天津发布《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其中明确:

1.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应支付不低于购房合同约定住房交易价格15%的首付款。购买其他住房应支付不低于住房交易价格20%的首付款。

2.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贷款额度不高于住房交易价格的85%。购买其他住房的,贷款额度不高于住房交易价格(二手住房为住房交易价格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查价值两者中的低值)的80%。

3.贷款额度不高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配偶作为共同申请人的,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20倍,贷款额度不足40万元的按40万元计算。

4.贷款额度不高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120万元;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100万元。养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的,贷款最高限额在前述贷款最高限额基础上上浮20%。

此外,1月28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修订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操作细则的通知》发布,对《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操作细则》(津公积金中心发〔2025〕17号)进行修订,自2026年2月1日起执行。

《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操作细则》明确了贷款办理、贷款偿还、贷款变更等细则。其中提出:借款人家庭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购首套住房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家庭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已使用过2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山东潍坊:自住房老旧电梯更新改造,购房人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1月27日,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公布多项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调整,新规自2026年2月1日起实施。

一、实施“以旧换新”贷款政策

符合“以旧换新”条件的购房者,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时,核减一次公积金贷款次数。

二、实施老旧电梯更新提取政策

自住住房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购房人本人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优化贷款认定范围

借款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且在全国范围内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使用过一次并已结清的,均执行首套住房贷款政策。

四、开展贷款展期业务

借款人正常还款1期以上,且当前无逾期的,还款期内可申请办理一次展期。办理展期的,保证人需同意延长期限。延长期限与原贷款期限相加不得超过最长贷款期限。此项业务需借款人及配偶携带身份证及结婚证到受委托银行网点申请办理。

五、开展异地冲还贷业务

在潍坊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异地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贷款尚未结清前,符合条件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异地公积金贷款。

湖南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倍数为15倍

1月29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明确2026年贷款倍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2026年2月1日起,长沙市缴存职工(含省直分中心)可贷额度按照借款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5倍计算。

此《通知》施行前贷款资料已进窗的按原政策规定执行。

来源: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金柚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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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2-12

标签:财经   频次   住房公积金   住房   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   配偶   借款人   天津市   额度   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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