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取消购房提取地域限制,规范再交易住房提取条件,以及明确审核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11月25日,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对惠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作出优化调整。新政策将于2025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惠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释,此举是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通知解释,缴存职工以购买自住住房及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取消房屋所在地应与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行政区域一致的条件限制,其他事项不变。缴存职工以一次性或分期付款(非按揭贷款)方式购买再交易住房(含法院拍卖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购房满3个月(自不动产权证书签发之日起)。
通知称,因向住建、民政、税务及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调查核实职工提取行为和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所需的时间不计入3个工作日内,通知自2025年12月1日起实施。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蒋奇政
更新时间:2025-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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