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农村商业银行被罚80.5万元

极目新闻记者 柴荆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襄阳市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湖北南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80.5万元。

南漳农村商业银行违法行为类型包括:违反金融统计管理相关规定;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流通人民币管理相关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违反征信安全管理要求;未按照规定处理征信异议;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时任南漳农村商业银行运营服务部经理徐某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罚款2.5万元。时任南漳农村商业银行信贷管理部经理吴某对未按照规定处理征信异议负有责任,罚款0.4万元。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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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7-14

标签:财经   南漳   商业银行   农村   异议   相关规定   襄阳   中国人民银行   义务   身份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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