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海省独生子女家庭,可以享受哪些待遇?奖励标准、申领材料、注意事项,有哪些?今天一次给你讲清楚,建议收藏!一起来看吧!

1. 城镇居民家庭: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每月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 10 元(年 120 元),至子女满 14 周岁止;独生子女入托(园)费每月报销 15 元至 7 周岁,义务教育阶段杂费及 14 周岁前医疗费按不低于 60% 报销。文件依据:《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 年修订版)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
2. 农牧民家庭:给予 3000 元一次性奖励,在宅基地调整、社会救济、乡村振兴项目安排中予以照顾;牧区少数民族牧民放弃生育第三个子女的,给予 1000 元奖励。文件依据:《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
3. 补充奖励:独生子女医疗保险返还 40 元 / 年,养老保险补贴父母每人 100 元 / 年(夫妻均无固定工作的纯居民)。依据:青海省独生子女家庭社会保障相关实施细则。
1. 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终身只生育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2. 夫妻一方为城镇居民的按城镇标准执行,均为农牧民的按农牧区标准执行;
3. 养老保险补贴等专项奖励需排除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退休人员及生育二胎家庭。
1. 基础材料:户口簿(首页、父母页、子女页)、结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复印件;
2. 专项材料:医疗保险返还需提供缴费凭证原件,养老保险补贴需提供养老保险缴费发票、本人中国银行卡及身份证复印件;
3. 农牧民奖励需额外提供户籍所在地村(牧)委会证明。

1. 资格核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是核心凭证,再婚家庭需提供无再生育证明,离异或丧偶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确保符合 “终身只育一孩” 条件;
2. 材料规范:所有复印件需注明 “与原件一致” 并签字,缴费凭证、残疾证等需在有效期内,避免因材料不全或过期延误审核;
3. 办理渠道:可通过青海政务服务网线上申报,或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委会、街道卫健办线下办理,特殊扶助全年可申请;
4. 动态管理:领取待遇后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需主动注销《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享受奖励,已领取资金无需退回;
5. 特殊说明:同时符合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条件的,优先享受特别扶助,不可重复申领。
对独生子女家庭来说,应严格按当地规定政策,做好待遇申领。总体来看,青海省独生子女待遇,在全国范围内属于中等偏上水平。为青海点赞!

关于青海省独生子女补贴等有关问题,欢迎留言!我是@人事通,讲解各地独生子女待遇,欢迎关注!

#冬日生活打卡季#
更新时间:2026-02-09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