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球网
【环球网综合报道】近日,据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宁波北仑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被处罚款24万元。
同时,戴某军(时任宁波北仑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部总经理)对宁波北仑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行为负有责任: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被处罚款1.4万元。
宁波北仑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大股东为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旗下多家村镇银行法人机构收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5年4月29日,汶上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因违反账户管理、人民币反假、安全管理及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四项违规,被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警告并罚款38.7万元。
4月27日,习水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因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被中国人民银行遵义市分行罚款23万元,时任行长王某锋及副行长严某玲分别被罚1.3万元。
4月18日,杞县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因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账户管理规定及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中国人民银行开封市分行警告并罚款47万元。
3月25日,重庆合川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因贷款“三查”未尽职、未对关联客户统一授信,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合川分局罚款40万元。
更新时间:2025-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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