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就两人非法沽空28家香港上市公司股份案提出检控

来源:瑞恩资本RyanbenCapital

香港证监会公布,周四(11月6日)东区裁判法院对陈海城(男)、李宝程(男)两人展开刑事法律程序,指两人于2020年5月27日至2020年12月29日期间使用欺诈计划,讹称陈海城持有28家公司股份,以支持通过陈海城在贝格隆证券公司的证券账户发出的卖盘,非法沽空28家香港上市公司股份,并获利约1,100万港元,违反《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00条。两人并透过非法沽空获利约1,100万港元。

香港证监会指出,陈海城及李宝程获准各自以28万港元保释,被告在今天的聆讯中无须答辩,案件押后至2026年2月6日进行下一次聆讯。届时控方将申请把案件移交区域法院审理。

香港证监会称,其他保释条件包括:(i)不得离开香港;(ii)交出所有旅行证件;(iii)定期到警署报到;(iv)于所申报的地址居住及就住址的任何更改通知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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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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