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
据“中国新闻网”消息
自6月5日(含出票日期)起
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
具体如下
(一)成人旅客:800公里(含)以下航线免收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每航段收取10元燃油附加费
(二)儿童、按民航局规定享受优惠的残疾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按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取,即:800公里(含)以下及800公里以上航线免收燃油附加费
(三)按成人公布普通票价10%购票的婴儿旅客:免收燃油附加费
此次下调相较于调整前均降低了10元。
来源:中国新闻网、广州日报
初审:王冠华
复审:丰 硕
终审:王大海
更新时间:2025-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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