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华监管分局公布行政处罚信息,浙江浦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浙江浦江农商行)与浙江义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浙江义乌农商行)同日领受罚单,两家银行及相关责任人因在贷款管理、员工行为等方面存在违规问题,共计被处以180万元罚款。
其中,浙江浦江农商行因“贷款管理不审慎”被罚款30万元,责任人黄道远、江朝、钟建勇被警告;浙江义乌农商行则因涉及“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贷款‘三查’不到位,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等”多项违规,被处以150万元罚款,责任人金卫俊、曹佳亦被警告。

此次被罚的两家银行均是浙江省内重要的地方性金融机构。浙江浦江农商行前身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浙江义乌农商行则位于全球知名的小商品贸易中心义乌市,资产规模位居省内农信系统前列。
值得注意的是,两家农商行此前已因类似问题受到监管处罚。其中,浙江浦江农商行在2023年6月曾因贷款“三查”不到位导致资金被挪用、绩效考核不合理、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及违规收费等多项严重违规,被处以160万元的罚款。浙江义乌农商行则在2024年3月因信贷业务及员工管理“严重不审慎”等问题被罚款70万元,相关责任人甚至被处以取消任职资格乃至终身禁业的严厉处罚。
来源:深圳商报
更新时间:2026-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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