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一线
9月4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天津宁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客户经理出借资金给客户用于归还贷款,向不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贷款,用于偿还过桥资金,被罚款60万元。
同时,孙川(时任天津宁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综合部负责人)因向不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贷款,用于偿还过桥资金,被警告;周建晶(时任天津宁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经理))因客户经理出借资金给客户用于归还贷款,被警告。
更新时间:2025-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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