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祁县一绿化工程完工四年多拖欠工程款逾千万 致企业运转困难

近日,媒体注意到山东彭译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通过多个网络平台呼吁,请求祁县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公司尽快付清他们的工程款。声称据他们了解该绿化项目在工程招标时资金已落实,却为何工程竣工验收后却无钱支付?

自称山东彭译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祁县开发区朝阳街绿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反映情况要点如下:

2019年,甲方及乙方就祁县经济开发区朝阳街绿化工程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价格为3037.6万元,该项日于2020年11月完工,鑫泽公司于2020年12月完成了工程初验,2022年12月聘请第三方公司山西恒实价格评估有限公司进行工程的决算验收,目前验收已经完成并聘请请第三方公司山西众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决算,决算金额为2781.52万元,决算后,鑫泽公司报请县财政评审中心进行了评审,评审价格为2549.48万元,截至还款协议签署之日,已支付了山东彭译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522万元,按照评审价格剩余未支付款项为2027.48万元

2024年7月6日,祁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丙方)及祁县鑫泽公司(甲方)与山东彭译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乙方)签订了分期还款协议,其中约定:1、同意以祁县财政评审中心评审价格作为最后支付金额;2、同意分八年八期支付完剩余工程款,前三期每期支付金额不低于200万元,后四期每期支付金额不低于300万元,最后一期结清余款;3、签订本协议后双方进一步探讨更多支付办法,甲方在开发区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处置时优先用于支付本项目欠款,甲方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全部义务后,双方再无其他争议,原合同的债劵债务归于消灭;4、如甲方未能按约支付工程欠款,丙方有义务支付或经双方同意以等价资产、货物予以抵顶。

项目负责人声称,2024年12月我方向祁县开发区管委会及祁县鑫泽公司申请支付《分期付款协议》约定的当年当期200万元工程款,祁县鑫泽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仅向我方支付50万元工程款,造成失信。 山东彭译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认为他们一再让步,但祁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祁县鑫泽公司还是不能按约履行付款义务,导致公司财务困难无法正常经营对公司利益造成极大损害。

催讨工程款的项目负责人表示,鉴于祁县开发区管委会及鑫泽公司多次违约,按原审计报告(2781.52万元)支付剩余工程款2209.52万元及设计费48万元 ,撤销财政审减;并请求及时支付拖欠款项 公司已无力承受长期拖欠导致的经营困境。

祁县鑫泽公司有关项目负责人员在接受媒体电话采访中表示,公司和地方政府一直积极处理欠款事宜,县级财政很紧张,24年快到年底一次付200万元难以支付。确实协议签订后支付了50万,这个债务也及时向上级报上去了,已在地方政府化解债务计划之列。他也曾给项目负责人建议,年度内可以按季度多向有关部门催要款项,分步解决,因为所欠债务不止一两家,年底一下子向一个单位支付200万元,确实存在一定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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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6-11

标签:财经   祁县   工程款   山西   困难   企业   公司   甲方   管委会   山东   工程有限公司   决算   经济开发区   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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