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济南销售分公司一加油站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管理规定作业,被天桥区应急管理局处以警告并罚款1.2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济南销售分公司308国道与鸿兴路交叉口东北角加油站存在安全管理问题。该加油站被查实存在“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违法行为。天桥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加油站处以警告,并罚款12000元。处罚决定于2025年10月14日作出。
更新时间:202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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