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金或是补助金,各地的规定是完全不同的。有的地方是和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挂钩的,有的是在退休时给予一次性补贴,有的是按照上年度退休人员的月平均养老金的比例计发。不管哪一种方式,都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生活的关心和关怀。
独生子女是我国在2015年12月之前的基本国策,只生一个好,国家来养老,成了当时鼓励大家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口号。当然这个国家来养老,其含义是极其丰富的,国家来养老不仅仅是体现在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金中,而是体现在各方面的配套政策之中。
很多地方将养老金与本人的养老金挂钩,或是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时给予一次性补贴,主要的目的既要体现对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同时还要体现公平公正。只生一个孩子,是当时普遍性的要求,但在实施奖励时,要和本人的养老金挂钩,和缴费年限挂钩,同样是独生子女父母,同样是只生育一个子女,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差异比较大,引发了独生子女父母的热议。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或是补助是一个涉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公平公正是最重要的。在这方面陕西省的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办法,我认为是比较公正的,也是非常公平的。
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陕西省卫健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陕西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办法》,这个办法篇幅不是很长,但比较实用,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实用性,执行起来难度比较小。
按照这个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陕西省是称为补助金而不是奖励金,但名称不是关键,最关键的是独生子女父母每月可以多领一笔钱。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的范围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符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的人员;参加陕西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符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户籍在陕西省的其他城镇居民,符合领取补助金的其他独生子女父母。
从这个范围来看,既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也包括了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同时也包括了没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他城镇居民。比如没有养老金的城镇居民,或是在其他地方退休,属于陕西户籍,没有在其他地方享受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的城镇户籍人员。
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的标准为每月120元,这是一个硬性规定的标准,不和本人的养老金和职务、职级等挂钩,所有人都是执行同一个标准。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经退休的,资金由同级财政负担,补助金随每月的养老金一道,由社保局发放;符合条件领取还没有办理退休的,比如女性已经达到了55岁的女性工作人员等,则是由所在单位承担,每月和工资一道发放。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已经办理退休的,所需资金由省市县财政共同分担,补助金每月由社保局与养老金同步发放;职人员由本单位审核后,补助金按月随工资一并发放。
不在陕西退休,单位不在陕西,但是户籍在陕西的其他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在退休地没有享受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或是奖励金的,由本人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经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协助收集资料,由镇政府(街道办)进行审核。报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备案、汇总后,县级卫健部门统一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由户籍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负责发放。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陕西省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已经退休的人员,由于独生子女父母补贴是由社保局与养老金同步发放,这个执行起来比较容易;但对于其他城镇居民,包括外地退休人员,是由乡镇统一发放,这个操作难度比较大。
综上所述,陕西省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范围了既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同时也包括户籍在陕西在他地方退休,没有享受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的人员,标准统一为每人每月120元。男性从60周岁,女性从55周岁开始领取,已经退休的由社保局代发,没有退休的由原单位与工资同步发放。
更新时间:202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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