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常乐堡煤矿发生运输事故造成1人死亡,被罚款121余万

陕西榆林一煤矿采煤工作面此前发生运输事故,造成1人死亡。

6月29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公布针对上述事故的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整改评估报告称,2024年3月15日17时30分,榆林市常乐堡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乐堡煤矿”)3111采煤工作面发生一起运输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88.5万元。2024年3月16日,榆林市榆阳区能源局以陕(榆林市榆阳区能源局)煤安处〔2024〕SC024号文件责令常乐堡煤矿立即停产整顿。2024年5月22日,经榆阳区能源局验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并经榆阳区人民政府区长签字后恢复生产。

2024年5月8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向常乐堡煤矿及10名有关责任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陕煤安监一罚〔2024〕25017号至25027号),合计罚款121.8533万元

2024年5月15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以陕煤安监事涉〔2024〕13009号将时任采掘三队装载机司机景某涉嫌犯罪案件线索移送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随后,景某被刑事拘留。2025年3月21日,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以榆阳公(治)诉字〔2025〕63号将该案移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起诉。

2024年4月20日,常乐堡煤矿以榆常司发〔2024〕134号对当班安全员任某强、采掘三队队长朱某波给予开除处分,同采掘三队侯某敏解除劳动合同。采掘三队技术员杨某垚、安全科长思某山、总工程师宋某宇、安全副矿长刘某祥、生产副矿长高某云、矿长郝某中、总经理高某燕被撤职。

澎湃新闻记者 郑问

(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展开阅读全文

更新时间:2025-07-02

标签:财经   榆林   煤矿   事故   发生   常乐   榆林市   监察局   陕西   澎湃   工作面   矿山   能源   国家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