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公布3起安全生产举报和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案例。南都记者获悉,有市民举报肇庆市广洪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经肇庆市应急管理部门核实后,涉事公司被处以1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该市民获奖励3000元。
案例显示,去年11月25日,市民通过电话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举报肇庆市广洪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广东省应急管理厅立即转肇庆市应急管理部门办理,肇庆市端州区应急管理局迅速赴现场核查,查实该公司存在违反《安全生产法》有关“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行为,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肇庆市广洪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依法处以人民币1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依据奖励规定,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决定向举报人奖励人民币3000元。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还披露,2025年3月7日,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承接的东莞市大岭山大塘村产业项目员工报告3号塔吊吊装过程不符合塔吊“十不吊”要求,塔吊在吊装过程中用钢丝绳将不同长度的钢管混吊,存在长短吊情况。该员工立即将危险作业情况报告给项目负责人,同时呼叫塔吊司机停止吊料作业,防止了高空落物伤人事故。
事后项目安全管理人员重新对司索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恢复施工。经项目内部研判,按照项目专项奖励制度,对该项目隐患报告员工奖励2000元。
另一案例显示,2025年4月13日,惠州大亚湾运行泰安液化气有限公司装卸操作员在指挥液化气槽车装卸作业过程中,听到槽车连接管道处发出轻微的嘶嘶声,立即示意停止装卸作业,疏散周边无关人员,并第一时间向公司报告。装卸操作员的果断处置和及时报告,成功避免了可能因液化气泄漏引发的火灾、爆炸等严重事故。依据公司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奖励隐患报告员工1000元。
采写:南都记者 杨婷 通讯员 粤应宣
更新时间:2025-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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