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日报】
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杨琴
近日,有问政四川网友提问称,关于“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新政,请问四川何时能落地实施?除了公办幼儿园外,民办幼儿园的娃娃能否享受这个政策?如何享受?
四川省财政厅回复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
为贯彻落实好国家免费学前教育有关决策部署,我们正在会同省教育厅抓紧制定我省实施方案,计划近期按程序报审后正式出台。同时,正按流程提前预拨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避免因方案报审流程影响政策兑现和资金下达,确保幼儿园秋季开学后正常运转,符合条件的在园幼儿享受减免保育教育费政策。
我们在推进方案抓紧出台和资金抓紧下达的同时,已及时督促各地提前做好预案,按照政策规定足额落实地方应承担资金,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各项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到位。
民办幼儿园免保育教育费标准,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不含伙食费、住宿费、杂费等)执行;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高出免除水平的部分,幼儿园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在园儿童家庭收取。
综上,若幼儿园已经提前收取2025年秋季学期大班保育教育费,将按照上述政策退还收取的保育教育费,具体退费标准需根据儿童就读地幼儿园类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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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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