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内容均引用权威资料结合个人观点进行撰写,文末已标注文献来源,请知悉。
2019年,美国国会众议院出现了一项议案,其中要求中国偿还债券,本息合计竟高达1.6万亿美元。
这一主张将一段尘封百年的历史纠葛重新拉回公众视野。
为何1911年清政府与四国银行团签订的铁路借款协议,会在百年后引发如此争议?
19世纪末的清王朝已陷入内忧外患的困局,张之洞上奏朝廷提议修建铁路以强化对南方诸省的控制。
然而据《清实录》记载,1910年户部财政赤字已突破白银1200万两,连绿营军队的饷银都需挪用漕粮税银来填补,根本无力承担铁路建设的巨额开销。
时任度支部尚书载泽在奏折中坦言库储如洗,非借洋款无从措手。
在此背景下,英、法、德、美四国银行团主动抛出融资橄榄枝,但并不是出于好心,而是另有所图。
很快,邮传部尚书盛宣怀代表清廷与四国银行团在上海外滩汇丰银行签署借款合同,协议规定清政府借款白银7200万两,
以湖北、湖南的厘金及盐税收入作为抵押,借款期限40年。
这份合同看似慷慨大方,实则十分苛刻,例如铁路器材必须从四国采购,仅钢轨一项就占借款总额的40%。
而美国伯利恒钢铁公司的报价单显示,其对华售价是欧洲市场的2.3倍,
同时铁路总工程师须由外国人担任,器材采购优先选择四国产品,甚至连铁轨规格都限定为英制标准。
时任湖广总督瑞澂在奏折中表达了自己的担忧,他觉得借款虽解燃眉,但路权旁落。
但此时的清廷为镇压四川保路运动急于用借款购买德国克虏伯大炮,最终只能仓促签约。
然而这份合同才刚刚结束,辛亥革命的枪声便在武昌响起,清政府迅速垮台,也因此留下一笔悬而未决的债务。
袁世凯就任大总统后为换取列强承认,明确继承前清一切外债。
据北洋政府财政部档案,仅湖广铁路债券就支付利息白银1200万两,相当于同期湖北全省田赋收入的1.8倍。
这些款项多来自盐税附加,导致湖南、湖北百姓负担加重,甚至爆发“反盐税同盟”一系列运动。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宋子文又在1928年财政会议上提出“整理外债以固信用”,将湖广铁路债券列入“有确实担保外债”名单。
一直到1937年抗战爆发前,国民政府已偿还本金150万英镑,利息320万英镑。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对美英债务偿付中断,债券持有人开始聚集诉求。
值得注意的是国民政府曾试图将剩余债券转移至台湾,
当时国民党财政部专员携带2000张债券搭乘“太平轮”南下,途中轮船沉没,部分债券散落民间,这也被美国抓住了把柄。
新中国多次声明无义务偿还这项外债,作为西方列强与晚清政府勾结的产物,湖广铁路借款合同本质是掠夺性金融工具。
其抵押的两湖盐税厘金本属中国财政,却被列强通过“合同”变相控制,严重侵害了中国主权和人民利益。
然而美国公民却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中国政府严正抗辩,根据宪章国际惯例,完全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继承前政府的债务,
更何况这是一笔基于不平等条约的“恶债”。
1982年,美国最高法院作出终审裁定,明确认可主权国家的新政府拥有判断前政府债务合法性并决定是否继承的权利。
这一判决不仅驳回了无理诉讼,更在国际法层面确认了“恶债不继承”原则,
当旧政府的债务被证明是为维护殖民利益、损害本国人民权益而举借时,新政府完全有权拒绝承担。
这起跨越80年的司法博弈,最终以中国政府捍卫国家主权的胜利告终。
这种情况并非偶然,当时委内瑞拉、津巴布韦等国均拒绝偿还殖民时期的恶意债务,
津巴布韦政府曾经明确表示英国南非公司的债务是掠夺性的,我们绝不继承,这与中国在湖广铁路债券问题上的立场是一致的。
1911年的借款合同,是殖民时代列强对中国主权的粗暴践踏,而今日的索赔诉求,仍是对历史事实的歪曲。
这笔债务的核心不是金钱,而是一个国家自主决定命运的权利。
新中国成立后,通过抗美援朝、紫石英号事件等一系列行动,彻底终结了“炮舰外交”的时代。
在债务问题上,中国始终坚持“恶意债务不继承”原则,在维护了国家尊严的同时为发展中国家处理历史债务提供了范例。
湖广铁路债券的百年纠纷最终成为一面镜子,它映照出旧中国的屈辱,也见证着新中国的崛起。
更启示着只有掌握自己的命运,才能真正书写历史的篇章。
《清实录・宣统朝》,中华书局点校本
《湖广铁路借款合同》,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奥本海国际法》(第九版),牛津大学出版社
更新时间:2025-07-18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date("Y",time());?>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