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想到,CBA顶流球员郭艾伦没折在对手手里,反而在自家训练场翻了车!那场队内对抗练得有多狠?直接让郭艾伦右眼被队友的手指戳穿结膜,连夜缝了40多针。
手术完他发微博既生气又无奈说道:“我不知道会不会瞎了 瞎了我就不活了 我以后可能打不了篮球了 这次不知道还能回来不 因为对方一个莫名其妙的动作 毁了我一辈子 我真的很绝望生气 ”
郭艾伦一句“根本不是篮球动作”,直接把矛盾推上风口浪尖。但法律怎么看待这类“误伤”?说白了,篮球场上磕磕碰碰太常见了,比如你防我突时胳膊肘顶到肋骨,抢篮板时指甲刮到脸,这些都可能被归为“自甘风险”。按《民法典》规定,只要队友不是故意使坏,或者没犯“菜鸟级错误”比如闭着眼乱挥胳膊,郭艾伦很难让对方赔钱。
但问题就出在这个“度”上!如果裁判看了录像,发现队友的动作像“九阴白骨爪”一样离谱,完全超出正常对抗范围,那性质就变了,这不再是打球,而是“伤人”。
这时候别说赔医药费,俱乐部可能还要内部处罚。可惜现实往往是一团浆糊,队内训练没录像、证人各执一词,最后只能靠“有没有前科”“平时人品咋样”来推测动机。
难怪郭艾伦寒心,对伤人的队友说,你戳瞎我眼睛,就发条微信说“不是故意的”?换谁都得问一句:兄弟,你打球还是打人?
职业球员受伤,俱乐部绝对逃不掉干系!训练场就像工地,老板得确保没有“安全隐患”,要是郭艾伦受伤时,教练还在旁边喊“对抗再狠一点”,或者队医半小时才赶来,那俱乐部妥妥要背锅。
更关键的是,球员和俱乐部签的是“卖身契”还是“劳动合同”?好在CBA早有规定:职业球员必须签正式聘用合同。这就意味着,郭艾伦训练受伤=上班时工伤,俱乐部不仅要掏医药费,还得照发工资。
但现实魔幻得很,有些球员签的是“合作分成合同”,受伤了俱乐部两手一摊:“你这算个体户创业风险!”好在法院现在越来越清醒:甭管合同叫什么名,天天给俱乐部打工的,就是劳动关系!
普通打工人骨折了,养三个月回去还能敲键盘。但运动员呢?郭艾伦这次伤的是眼睛,万一视力受损,可能直接断送职业生涯。可现在法律只赔“直接损失”:医药费、停工工资,但受伤的运动员未来是否能签下篮球合同法院根本不管。
看完职业球员的惨剧,咱普通人打球更得长心眼!法院早说了:野球场受伤,别指望告赢。深圳有一群大叔打篮球,老王防守时撞翻老李,摔成腰椎间盘突出。法官一句话怼回去:“你跳广场舞去啊,打什么篮球!”
所以我们这些普通篮球爱好者,遇到动作大的对手,立马申请换队。惹不起还躲不起了吗,别幻想用实力碾压,人家一肘子就能让你进骨科VIP。保护好自己的身体健康才是最重要的。
更新时间:202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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