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单次缴费50元,一年内可不限次数进入古城核心区,八类群体享受免缴待遇。
7月14日,丽江市人民政府正式发布《丽江市丽江古城维护费征收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2025年8月1日起施行。新规明确,游客进入丽江古城世界文化遗产核心区域需缴纳每人50元维护费,缴费后365天内可无限次进入。
同时废止2007年7月1日起施行的旧版征收办法。丽江古城管理局通过官方渠道说明,此次修订是对原有规定的完善优化,不涉及现行征收方式和措施的实质性调整。
根据新规,丽江古城维护费征收标准确定为每人单次缴费50元,单次缴费有效期为365天。在有效期内,缴款人经核验可不限次数进入丽江古城景区。
收费范围覆盖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的三片核心区域:大研古城(含黑龙潭)、白沙民居建筑群、束河民居建筑群。这些区域代表了丽江古城作为世界文化遗产的核心价值。
该项收费被定性为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用于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的保护。征收遵循法定原则,不得超范围、超标准征收。
此次修订呈现三方面显著调整:费用标准由原先的每人80元降至50元;单次缴费有效期从一周大幅延长至一年;免征人员范围从三类扩大到八类。
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工作人员解释:“古城及公共设施的维护需要大量资金支持,因此继续征收古城维护费是必要的。” 收费调整体现了在遗产保护与游客负担之间的平衡考量。
新办法明确规定了八类免缴丽江古城维护费的群体:丽江市本地户籍及暂住人员;持有《导游员资格证书》的导游及旅游车驾驶员;不足12周岁或身高1.2米以下儿童;年满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持证残疾人;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现役军人;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免征人员。
相较2007年旧办法,新规新增了60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等五类免征群体,体现了政策的人文关怀。
资金管理方面,实行严格的收支两条线制度。执收单位需设立专用汇缴结算账户,收费款项按规定及时解缴国库。
古城维护费纳入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用于古城保护,严禁挪作他用。丽江古城保护管理机构将履行征收公告、费用上缴、退付办理、预算编制及接受监督等职责。
征收过程中,管理机构需向缴款人开具非税收入票据。对于错征或符合免征条件却已缴费的情况,将按规定办理退付。
团队游客将由旅行社统一代收费用。新规鼓励旅行社、在线旅游平台和支付平台等协助征收工作,管理机构将与这些单位签订协议明确权责。
对散客采取查验点缴费方式,未缴费者由管理机构责令补缴。丽江当地旅游从业人员透露:“对散客而言,古城内并未强制查验古城维护费,但进入黑龙潭景区依旧会被要求缴纳。”
旅行社在组团时需主动宣传维护费政策,引导游客依法缴费。协助征收单位的服务费将作为成本性支出列入财政预算。
丽江古城维护费征收新规的实施,标志着世界遗产保护与旅游管理的制度完善。每人50元的收费标准与全年有效的组合方案,既考虑了游客的重复访问需求,也为古城保护提供了可持续的资金支持。随着8月1日施行日期临近,丽江古城如何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放之间取得平衡,将持续受到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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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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