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青海新闻网2025-08-07 17:39:55

各市州防汛抗旱议事协调机构,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青海省气象台于8月7日11时30分继续发布暴雨黄色预警,预计8月7日14时至8日14时,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东部、海南州、海北州、玉树州西部、果洛州、黄南州等地将出现大雨,累计降水量可达25~45毫米,大通县、湟中区、湟源县、互助县、平安区、乐都区、民和县、化隆县、循化县、刚察县、海晏县、门源县、共和县、贵德县、兴海县、贵南县、同德县、尖扎县、同仁市、泽库县、玛沁县、玛多县、曲麻莱县、治多县部分地区将出现暴雨,累计降水量50~60毫米,部分地区可达70~90毫米,强降水主要集中在7日17时至8日05时,最大小时雨强30~40毫米,部分地区可达50~60 毫米。过程期间伴有短时强降水、冰雹、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城乡积涝等次生灾害的气象风险高。

根据《青海省防汛抗洪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经会商研判,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5年8月7日13时30分起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青海省防汛抗洪应急预案》职责分工,迅速部署落实各项应对措施。各地区防汛行政责任人要立即到岗履职,加密会商研判,依据本地预案规定,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强化重点区域、关键部位巡查防守,视情采取“关、停、撤、转、巡”刚性措施;严格落实直达基层责任人的临灾预警“叫应”“叫醒”和反馈机制,根据《青海省防灾避险人员转移若干规定》坚决果断转移受威胁人员,特别要强化野外施工人员、游客等流动和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和预警提示,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青海省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5年8月7日

来源:青海省防汛抗旱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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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8-09

标签:财经   指挥部   青海省   通知   降水量   湟源县   湟中   通县   乐都   地区   西宁市   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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