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物业费与服务质量挂钩,摆脱“小区向下”的负面螺旋|封面评论

蒋璟璟

一边是业主吐槽交了物业费却还是卫生没人打扫、电梯没人修;一边是物业公司抱怨物业费收缴率太低、运营成本难以维持……物业服务与业主期望存在差距,常常引发争议。近日,沧州在全国率先推出创新举措,在试点小区实行物业服务费与服务质量挂钩:物业公司想拿到全额物业服务费,需先过业主“考核关”。这一新举措旨在破解“业主交了物业费却享受不到对应服务”“物业公司收钱不办事”等困局。(工人日报)

物业费多少,一般都是固定的,是基于服务合同约定。以往,这是铁板一块,而近年来在种种因素叠加作用下,其渐有松动迹象。前不久,就有媒体报道,全国多地都出现了住宅小区物业费集体打折、降费的情况。地产行业基本面深刻变化的今天,各家公司对于存量盘的争夺空前激烈。在这种背景下,“降物业费”成了“护盘”的一种策略,这可以说是一种被动的降费。与之相较,沧州最近引发关注的新规,“试点物业费与服务质量挂钩”,则有着另一重变革意义。

需要说明的是,现实中确有一部分小区是“物业收费与服务质量挂钩”的。此类小区,基本都有个共同点,那就是原物业出局,经由业委会等组织的努力,引入了新的物业公司。相应地,老版本的物业合同终止,取而代之的新物业合同中,被业主方置入了“质量评价和浮动收费”等相关条款——但,此类小区毕竟是少之又少,其中一个很关键的因素,就是“换物业”实在是太难太难了。不换物业则延续老合同,业主的话语权,天然是受限的。

需要追问的是,就算不能换物业,能不能也提高业主的话语权、能不能先行推动“物业费和服务质量挂钩”呢?之于此,沧州方面,给出了一套新方案。在当地相关职能部门的推动下,其在全市推行住宅小区“淘汰式”物业管理考核机制……以“公共规制”部分替代“商业协议”,在物业合同暂时没有办法重签的前提下,打通了用经济手段约束物业服务质量的路径。“干得好拿得多,干得差拿得少”,这其实也是给了物业改进工作的动力。

物业这门生意,“收缴率”是生命线。很多案例中,物业不作为、业主拒缴费,由此陷入了负面的螺旋,小区越来越差。而若是能以合适的方式,推动“物业费与服务质量挂钩”普遍落地,或许就能别开生面呢?业主有了直接的话语权,有了“按质付费”的实现渠道,物业公司自然就无法摆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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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8-31

标签:财经   服务质量   螺旋   负面   封面   小区   物业   业主   沧州   合同   服务费   住宅小区   试点   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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